因为初始设计来自j-j-32,所以在气动外形上,yj-31c与yj-33c没有太大创新,看上去与j-j-32几乎没有区别。这也是成飞坚持打“价格牌”的关键所在,即多用途战斗机首先是一种买得起与用得起的战斗机,其次才是一种高性能战斗机,而不是一味的追求高性能。
事实上,这也更对牧浩洋的胃口。
虽然空军与海军对沈飞方案表示出了更加浓厚的兴趣,但是牧浩洋却知道,yj-31s与yj-33s很有可能成为一种价格昂贵的战斗机,而空军与海军根本没有足够多的经费来大批量采购。
如果以一架战斗机服役二十五年为准,成飞方案的成本优势就更加明显了。
按照成飞给出的报价,yj-31c与yj-33c的采购成本只有沈飞的三分之二,而且长期装备成本只有沈飞的二分之一,还可以通用j-30与j-32的保障维护设备,综合算下来,总体装备成本只有沈飞的一半。
也就是说,用同样多的钱,可以多买一倍的战斗机。
对空军与海军来说,这绝对是个天大的诱惑。
为了增强吸引力,成飞还明确提出,yj-31c与yj-33c能够加强机身机构强度,即可以通过后期改进达到j-30与j-32的水准,成为一种具备与第五代战斗机进行空战的多用途战斗机。
当然,这只是飞机制造厂的说法。
要成为典型的制空战斗机,除了需要足够高的机动性,还需要大量配套设备,而这些设备都很昂贵。
事实上,成飞一直在掩盖一个事实:yj-31c与yj-33c的改进余地并不大。
要知道,j-30与j-32的基础技术是二零年代的水准,因此yj-31c与yj-33c的基础技术也只有二零年代的水准,而沈飞的yj-31s与yj-33s采用了三零年代末的技术,整整领先了十年!
别的不说,弹性复合材料与记忆材料就是三零年代末出现的。
如此一来,空军与海军采用成飞方案的话,就不得不在十年、最多十五年之后,考虑装备第六代战斗机。
显然,一种战斗机只用十年,哪怕是十五年,也是极大的浪费。
如果沈飞方案能确保服役二十五年,并且有能力取代j-30与j-32,那么成飞方案在综合成本上就没有多少优势了。
事实上,再过几年,第一批服役的j-30与j-32就将退役。
不是这些战斗机达到了服役寿命,而是在对日战争中使用强度过大,机体机构已经达到了疲劳强度的极限值。
当然,也可以通过改进来延长服役寿命,只是改进的成本也不是很低。
如此一来,yj-31s与yj-33s的高配版本成为了空军与海军替换首批j-30与j-32的最佳选择。如果采用成飞方案,即便yj-31c与yj-33c能够达到制空战斗机的水平,也等于是采购更多的j-30与j-32。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非常难以做出选择的问题。
只是,牧浩洋不用急着做出决定,因为验证试飞还要进行大半年,到二零四二年六月底才会结束。
在与母祁铁、晏鹰搏商量后,三人都认为,如果沈飞能够解决工程阶段的麻烦,保证顺利量产,yj-31s与yj-33s是最佳选择,而且空军与海军都将采购部分高配型,以取代部分j-30与j-32。
问题是,验证试飞并不涉及工程制造问题,而是用来解决技术问题。
说得直接一点,在验证机上行得通的技术,在大规模工程制造阶段不一定行得通,说不定还会成为致命问题。别的不说,f-35系列战斗机数次推迟量产时间,就是在工程阶段遇到了重大技术难题。
如此一来,军方只有一个选择:让两种战斗机都进行工程试制,即首先以小批量量产的方式制造一批原形机,让飞机制造厂借此机会解决工程制造上的问题,军方则能通过工程试制来确定哪个方案更有可行性。
可惜的是,在军费预算中,没有这笔拨款。
为此,牧浩洋不得不让成飞与沈飞进行肉搏,即由飞机制造厂承担工程试制费用,胜出者将在大批量采购阶段获得军方补偿。说得直接一点,飞机制造厂必须为了军方数千架的巨额订单赌上一把。
当然,这是二零四二年下半年的事情了。
虽然第五代多用途战斗机非常重要,关系到中国军队能否在未来战争中掌握制空权,但是军备项目不仅仅只有战斗机。
当时,最紧迫的军备项目是陆军的“未来地面战平台”。
不是这个项目的研制难度过大,而是制造规模极为巨大,因此必须在二零四一年底拿出工程方案,才能确保在今后三年多内,能够生产出为陆军八个集团军换装的全部装备,不然时间上肯定赶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