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红云伞灵(1 / 2)

网游之天地 隐为者 3005 字 2022-10-28

趁着他还没有跑出我的攻击范围,我隔着铁栅栏将钻心、天火、火灵符一股脑儿朝他丢去,时不时还来几记招魂,

在等候迷心咒技能冷确的同时,我又给正与火丙对战的两个怪人头上加上了水灵符跟钻心咒,让他们的攻击速度大大减低。这样一来,火丙以一人之力也可以继续打下去了。

要是有咱的小紫在多好啊,一个劲儿给火丙加血就成,我就不信那三个怪人能撑多久。

那火丙显然是属于智能型npc,一见有人帮他,竟然也知道跟我配合。见我把符咒往哪个怪人头上丢,他手上的长枪就立刻朝着哪个身上扎。几个来回,三个怪人倒下了一个,剩下两个就好办多了。

可惜这三个怪人不属于邪恶生物,不然加个净魂咒,我就等着看火丙怎么收拾他们就行了。

死了一个同伴的怪人终于意识到我的存在是对他们的一大威胁,也顾不上火丙手中那柄凌厉的长枪了,其中一人径直向我扑了过来,而另一人反攻为守,将火丙死死缠住,不让他与我靠近。

妈的,敢小看老子,以为我离了火丙就不能打了啊?

只有一个怪追我,我也不用逃得那么远了。

冲着朝我扑来的那怪人头上丢了记水灵符,我不慌不忙取出咱的红云伞,当胸就朝他戳了过去。

可惜咱的伞类攻击还是太低了,用来对付同等级的怪还行,但是对于这高出我十级还不只的波ss那就根本没用了。

只见那怪人手中地弯刀从半空中一转,竟然变砍为削。平平地荡过我手中的红伞。

一片黄纸飞起,我心中大叫一声不好,师傅贴在伞上那张符被这怪人给削掉了。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事实证明。咱小隐不管是在西方大陆还是在东方大陆,运气一向都是这么好。

就在我担心红云伞出什么问题的时候,系统突然出提示:“缚魂符失效,红云伞等级加一,成为灵器中品。可使用召唤伞灵技能,元神+20声”

灵器就是灵器,可以升级就是不错。

不过早知道把符揭下来就可以让它升级的话,当初那臭道士把符贴上去地时候我就该撕了。还以为他在帮我,谁知道竟然是封住了我这件好宝贝的技能。有空回枉死城,我一定拆了他那块破招牌。

眼前怪人的弯刀已经砍到面前。我急忙矮下身子,把手中的红云伞往上一撑,绑住伞身的绳子啪地一声弹开。红伞将我完完全全地遮盖了起来。

只听得“铛”地一声,那怪人的弯刀砍在了红伞上,让我不由得大吃了一惊。

咱拿伞挡了一下只不过是最原始的反应,过后我就担心这纸做的红伞会不会被砍坏了。结果没想到这红云伞比我想象中的结实太多了,那怪人一刀砍下来。竟然连个缝都没有。

趁着那怪人的第二刀还没下来,我用力朝后一滚,使用出召唤伞灵。

想不到我才十二级就拥有了召唤技能。就不知道这个伞灵会不会有我以前地小影那么厉害。要是给我召出个能打的出来,那咱就赚翻了。

刚用出技能,只觉得手中一轻,红云伞竟然脱手而出,在空中不断旋转,而且伞下不断泻出红光,就好像一缕烟正从伞里不断地流了下来。

那楼红烟随着红伞不断旋转,渐渐形成了一道人影。长红衣,眉目生情。不正是咱在眠月楼里救的那个女鬼伞儿嘛。

还指望这个伞灵是个什么样厉害地人物呢,原来就是这女人……啊不……女鬼。想起她当初在眠月楼里那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我实再想不出这样的伞灵能给我带来什么好处。

不过想想也对,红云伞里附着的本来就是这个叫伞儿的女鬼,我召出来地伞灵除了她还能有谁嘛。

由失望到得意,再由得意转为失望,这一切都只生在一瞬间。但是当我看清楚伞儿的技能之后,我心中的失望又忍不住变成得意了。

红云伞灵:等级12

技能:

楚楚可怜:吸收30点伤害,使对手行动速度减缓20%。

国色天香:有一定机率使敌人受到美色迷惑,20秒无法进行任何动作,受到攻击立刻解除状态。

哦——哦——哦!

难道这就是美女地用途?

咱当然知道伞儿是个漂亮的女鬼,但是还从来没有想到过,漂亮原来也是可以作为战斗武器滴。(ps:怎么会想不到,你没听人说过: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红颜祸水,温柔香即是英雄冢,美色当然会是一件非常厉害的武器。)

npc也会好色,你不死谁死?

红伞被一只纤细而瘦弱的小手紧紧地握着,伞儿幽幽转过身,眉头深锁,双目迷离,泪光晶莹。半开半合的红唇微微翕动,仿佛欲言又止,欲泣无声。红色的伞与她那身鲜艳无比的长裙却更衬得她那塞雪肌肤仿若透明一般。

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看到她这副样子,都会忍不住想要把这个楚楚可怜的女人好好抱在怀里疼一下,用手抚平她眉间地哀愁,用嘴去吻干她脸上的泪水……

这招楚楚可怜还真厉害得紧,原本举刀欲往伞儿砍去的那名怪人手上的动作突然慢了半拍,眼中仿佛只留下了伞儿那哀伤地身影。面对这样一个女人,就算是再凶猛的野兽都会被她身上散出来的哀伤气质所感动。何况这时面对他的是一个人呢,而且是个男人。

打架地时候还看女人,这样的色狼不杀真是对不起我自己。

趁着那名怪人把注意力都集中到了伞儿身上,我是一溜烟闪了个老远。火灵符、天火咒丢个不停,一手还得不住往嘴里塞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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