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卧室除了床上有一床随意盖在刘老师身上的踏花被以外(被子是斜盖在刘老师身上的),所有东西摆放整齐,所有的橱柜都没有翻动过的迹象;另外两间屋子的东西也没有翻动过的迹象。在客厅的大沙靠近阳台拉门的地方放着两个书包(客厅的南边就是阳台;沙一共有一大两小三个,两个小沙放在大沙的两头斜上方。
严建华和李文化只从客厅和主卧室提取到一组鞋印——是拖鞋的印子,这双拖鞋目前还穿在马文静的脚上,她进屋的时候,换了一双拖鞋,现出事以后就冲出了防盗门,连拖鞋都没有来得及换掉。
卫生间里面被水冲洗过,防滑地砖的缝隙里面还残留着一些水。墙砖上还有少许水珠。卫生间的墙角处戗着一个海绵拖把,刘大羽用手拧了一下,海绵拖把上还有不少水。
这说明凶手在离开现场前对足迹所到之处——既客厅、主卧室和卫生间进行了处理。
陈杰和柳文彬从两个小房间的门把手上提取到了几枚指纹,后经过比对,是刘老师、马老师和两个小孩的指纹。至于第一道门、主卧室的门和卫生间的门上没有提取到任何指纹——按照常理,在这三扇门的门把手上应该有刘老师。马老师和两个孩子的指纹,凶手在消灭自己的痕迹的时候,把原来的指纹全部处理掉了。这说明凶手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和经验。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三份尸检记录。
第一份尸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