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月集团在时尚界只手遮天,除了《》,国内其他几家一线时尚杂志也在它旗下。
明笙默然片刻,忽而道:“帮我这么大个忙,想要我怎么谢你?”
江淮易就喜欢她这么直接的,挑挑眉说:“这就要看你的诚意咯。”
“请你吃饭吧。周六怎么样?”
这个项目没什么新意,不功不过,江淮易随口应了声“行吧”。
明笙挂了电话,正好走到摄影棚。
谢芷默探究地看着她:“要请谁吃饭呢?”
明笙很诚实:“一个金主。”
谢芷默讶异道:“这回又是谁?”
明笙看了她一眼,淡淡说:“开玩笑的。”
“那就好……”谢芷默心有余悸地呼出一口气,忽然又问,“对了,你和林隽怎么样了?”
到底是多年闺蜜,一问就问在节骨眼上。
明笙把昨晚那似是而非的暧昧一交代,谢芷默若有所思地问:“那你最后把鱼给他拎了吗?”
“没有。”
这就很尴尬了。
“你不喜欢他呀?”
“……”
明笙一时也没搞懂这两件事里的因果联系,模棱两可道:“说不好。”
感情上的事,若是真喜欢,哪有什么说不好。
谢芷默叹一口气,惋惜道:“我还以为林隽会不一样。”
明笙好似不在意地哼笑:“男人不都一样。”
谢芷默不吃她这套,她虚长她几岁,用过来人的口吻教育她:“你也不小了,难道就没有想过,要找一个真心喜欢的人么?”
——没有想过吗?
明笙自己也不知道。
遥想十七岁那年,她在酒吧做临时工,穿着布料清凉又劣质的工作裙,走在酒吧后门狭长又黑暗的巷子里,深秋的夜风吹得胳膊的鸡皮疙瘩全都立起来——
那时候她想的是,要怎么才能挣到钱。
“真心”和“喜欢”这两个词都太干净了,甚至无法参与她如此世俗的梦想。
她甚至有点不清楚,什么才叫真心。
忙完杂志社的拍摄工作,她重新回到位置偏僻的家里。好像瞬间从一个精致缥缈的玻璃王国,回到阴沉落灰的真实生活中。
陆雅琴已然走了,这个家里没有留下她的一丝痕迹。
明笙从书柜的最底层,抽出一个盒子。
里面的纸张都有烧过的痕迹。忘了是几岁那年,她目睹陆雅琴把一大捧的信,扔进火盆里。出于好奇,她把没来得及烧完的那些捡了回去,一直保存至今。
这个姑姑对她而言是神秘的。
她在八十年代不为人知的爱恋,数十年来的独居与喜怒无常的脾气,造就了浑身秘密,让人想一探究竟。而明笙踏出了这一步。
那些信为年少的她打开了通往情爱的一扇门。平淡而缱绻的词句写着分隔两地的遥远相思,一年又一年,一封又一封,曾让她觉得,这就是真心。
而信的落款是,江绍年。
***
临近周末又下了雨。
明笙提前一晚跟江淮易联系,他大约在泡吧,精神有一丝不清醒的亢奋:“吃饭?哦……我不喜欢出去吃。”
她说:“那改时间?”
江淮易狡黠地说:“不喜欢出去就是不喜欢出去,改时间有什么用?”
“你想怎样?”
最终,江淮易约了她周六去他的公寓。
明笙居然答应了。
周六的清晨仍旧细雨纷纷。高档住宅楼的门禁把她拦住,明笙撑着一把伞,闲闲按响第三遍呼叫。
江淮易的声音终于从通话器里传来:“谁啊。”
“是我。”
明笙走进电梯,忽然有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
当然不是因为人情。
那是因为《》的合约吗?——她遇见过更财大气粗的金主,只要她愿意,她可以躺着平步青云。
或者,是因为他和江绍年的关系?
——太荒谬了。
她想,人从来不会真正懂自己。大脑一分为二,前额叶为她记录理智与记忆,而杏仁核掌握她所有隐秘而不能言的情绪。
前额叶不懂杏仁核,就像她现如今不懂自己到来的原因。
明笙的性格里有一种毫无底线的随遇而安。她踏进他的家门,把伞放进伞筒,换上一双拖鞋,如入无人之境。
江淮易睡眼朦胧,穿着一件交襟的真丝睡袍,深紫色的光泽衬得他领口的皮肤白得像一只吸血鬼。而他光脚将一双长腿交叠跷在茶几上,看向她的目光有点幽怨。
很久没有人让他周末十点之前起过床了。
他转着手上一只玻璃杯,问:“带早饭了吗?”
“没有。”她以为她是来吃午饭的。
江淮易不满地撇嘴,“还说要请我吃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