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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我这有刀!”
普斯从他的腰间取出他那把随身携带的小刀。
麦小麦看到刀上还残留着暗红的血迹,散着腥臭味。
这么的不卫生,她才不想要用这刀切割食物呢,也就摇摇头,把手里那块肉拿起来,用力的咬……
明明看见普斯咬肉咬得很轻易,而自己一咬,就好像咬在石块上那么的硬。
唉,现代都市的精食,还真是让人的功能退化了。
阿比斯把刀子递给了她。
“你不用吗?”
麦小麦很欣喜的问。
“你用。”
“好呀,谢谢。”
麦小麦也不客气了,把刀子接了过来。
“姐姐,你为什么要爷爷的刀子,不要我的刀子,是因为你更喜欢爷爷,不喜欢我吗?”
普斯有几分委屈的问。
“不是的。是因为你的刀子还有生血,我无法用来切割食物。我最喜欢普斯了。”
麦小麦急忙的说。
普斯很疑惑的问,“为什么有生血就不能切割食物了?”
“因为很容易细菌感染,会导致人的肠胃生病拉肚子什么,还会长虫,比如在脑子里长着长长的绦虫,会让人得羊癫疯之类的。”
麦小麦说到羊癫疯,又想到乔楚天。
乔楚天很久没有复过羊癫疯了。
她现在不在他的身边了,万一他羊癫疯复的话,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