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时代的那几年,杜金山对麦云莎这个同村的姐姐,真是崇拜之极,充满了仰慕。倒不是仰慕她家的富裕,而是仰慕她活得潇洒,整天都有些新鲜的玩意儿,每天都有惊喜。
不像杜金山一样,童年是灰暗的,没什么玩具和乐子,自己还在玩泥巴、敲杏核儿的时候,人家麦云莎都玩起照相机了。
只是后来,在麦云莎十三岁的那年,麦向宏突然把县里的几家炸鸡店都变卖了,连房子也卖了,带着老婆和女儿麦云莎,一起去了美国,说是以后不可能再回来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那一晚,杜金山失眠了,心里空落落的,好像世界变成了灰色,人生再也没有快乐。
随着年龄渐长,麦云莎这个传奇姐姐,真的就成了杜金山心中的一个传说,这个传说只能追忆,再也无法续写了。
想不到,今天居然在鲁山县的大街上看到了麦云莎,杜金山真是激动无比,真想让她对自己以身相许,和自己长相厮守啊!
“山山小弟,很感谢你这样关心姐,姐很喜欢被人关心的感觉!不过,如果姐表示,姐并不想多提在美国的生活,你会介意吗?”麦云莎问道。
这句话,让杜金山花了两秒的时间才明白过来,立刻摇头道,“啊,当然不会介意了,那啥,看到莎莎姐你这么漂亮,健健康康的,我就放心啦!”
同时杜金山也知道了,可能她在美国的生活并不如意,或者是有什么遭遇才又回到了这里,所以人家并不想多提。
麦云莎点点头,“山山小弟,炸鸡已经做好,请享用吧!你知道,姐对自己的炸鸡手艺就像对自己的容貌一样自信!”
“哈哈,好啊!”
看到那黄澄澄的炸鸡,表面有一层金黄色的面糊,散着诱人的香味儿,杜金山还真是口水直流,食欲大起了。
麦云莎家本来就是以炸鸡起家的,当时全家去美国,听说就是为了到美国展快餐行业,这些年下来,炸鸡的水平绝对是超一流的。
“唔唔唔,香,真是香掉牙啊!这鸡肉松软可口,香气特异,有点甜味儿又有点辣味儿,口味真是一绝啊!”
杜金山用纸包包了一个鸡腿,咬了两口就赞不绝口了,“莎莎姐,你这次回来,是准备在这里展么?”
“是的,姐想在这里展快餐行业,姐拥有世界一流的炸鸡手艺,还有最好的配料配方,如果姐的资金充足的话,三年时间姐就能成立一个快餐品牌!可惜,姐的资金并不充足,所以这个时间会延长,可能是五年!最长,姐不会允许超过六年!”
麦云莎这样说着,虽然明显很缺资金,但她也并没有愁眉苦脸的,而是自信满满。
“莎莎姐,你要展快餐事业,我支持你,资金的问题不大!”杜金山很爷们地说道,“另外,你炸的鸡虽然很好吃,但鸡肉是用的肉食鸡,我有一个养鸡场,是专门散养特种草鸡的,你想不想试试,用我的特种草鸡来制作炸鸡?”
“哦,这是真的吗?山山小弟,你的特种草鸡肯定会比普通的肉鸡要好,但是成本高了,售价就要高,姐担心本地的消费水平有限,炸鸡再好也卖不动啊。”麦云莎说道。
【PS】
作者黄金万两:这些天,很多热心书友让黄金建个《神医小农民》的群,黄金已经建了,群号:479413793,在书圈的第一个置顶帖里有入群说明,翘期待您的加入,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