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具人火丑,其实力也不过是第五重铁骨境巅峰而已,只是踏入这一境界好多年了,武力方面,因为那场大火而一直原地踏步。
持枪人射出的子弹伤害力极大,火丑的肉身无法抵御,左腿的膝部中弹后,整个膝盖都被打得血肉模糊,和小腿仅剩了一点点皮肉相连,手一扯就能把他的半截小腿扯下来。
“嘶!!”
火丑疼得直咬牙,这半条左腿算是彻底废了,这次绑架麦云莎的任务也算是彻底泡汤了,回去无法跟心中的女神朱良姿交代。
甚至,自己好像没有命回去了!
嗖!
持枪人不但枪法犀利,身法也非常了得,他三步两步飞跃到火丑面前,那黑黝黝的枪口,一下顶在了火丑的脑门上。
长这么大以来,火丑还是第一次被人用枪顶在脑门上,更是第一次被人一枪崩断半条腿。
“你,是什么人?是谁,派你来伤害麦云莎的?”
持枪人沉声问道,这话听起来有些生硬。
“你又是什么人?听你这语气,你不是华夏人?”
火丑不答反问。
嘭!
持枪人二话不说,直接一记凶狠的肘击,令火丑头脑震荡,满嘴流血,好几颗牙都被打了下来。
“我,再问你一句,你是谁?又是谁,派你来的?”
持枪人操着非常生硬的华夏语,很不耐烦地问道。
火丑冷冷一笑,二话不说,摆足了一副宁死也不肯交代的架势。
当!
持枪人将枪管猛的一拨,把火丑脸上戴的金属面具拨了下来,目光一扫他的脸庞,顿时为之一惊。
只见火丑的整张脸,除了一双眼睛之外,其余的部位完全是惨不忍睹,比鬼还可怕。
当年的那场大火,烧得他五官皮肉焦黑泛黄,皮肤就像癞蛤蟆的背部一样,坑坑洼洼,各种褶皱层叠,忍受力差的人看他一眼,怕是直接就能吐出来。
持枪人眼眸一眯,很快便恢复镇定,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微型相机,冲着火丑的脸咔嚓一声,拍了一张照。
“你,无知的人,可以去见上帝了。”
持枪人这么说着,就要勾动扳机,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单手抓起火神,在大街上快速地狂奔。
不到半分钟,持枪人跑出了至少三百米远,在一个十字路口处的垃圾筒旁边停了下来。
火丑的左腿已经断了,被持枪人重击头部后,脑袋还是昏昏沉沉的,已经完全没有了战斗力。
“无知的人,我已经为你找了一个不错的坟墓,现在,你可以去见上帝了!”
持枪人话音方落,单手抓起火丑,直接将他塞到了垃圾筒里,随即迅速盖上筒盖,冲着垃圾筒勾动了扳机。
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