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个人?你身边服侍的人不够用了?”叶氏不解。
夏至面色如常,心里却是憋着笑,这位以前的大太太也真是有趣,一个人久了,对闺阁女子说话的方式也不习惯了。
罗锦言也很无奈,她赧然道:“那倒不是,我是想......对了,您还记得我那个陪房林丛吧?就是跟着您从湖北到保定府的?”
“记得,那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你们罗家教得好。”叶氏对林丛印像很好,虽说即使没有人跟着,她和鸿雁也能来保定,可是有个极有分寸又能鞍前马后的人在身边,倒是她这些年来最舒服最省心的一次远行。
罗锦言见叶氏终于上道了,便半是撒娇半是认真地说道:“母亲,儿媳就是想为林丛向您讨个恩典。”
“向我讨恩典?”叶氏还是不明白。
罗锦言笑道:“母亲,儿媳想向您讨个人,给林丛当媳妇。”
这一次叶氏终于彻底明白了,惜惜是看上鸿雁了吧,她身边也只有这么一个人,鸿雁二十了,早就该说婆家了,这些年跟着自己风里来雨里去,耽误了青春。
“母亲,林丛的爹林总管是我娘的陪房,林丛又是我的陪房,知根知底,他家只有他这一个儿子,林总管和林大娘子都是通情达理之人,自不会做出苛待儿媳的事,林丛您也见过了,人品相貌都是很好的,玉章也很看重他,如今时常会把他带在身边。林总管精通庶务,家底丰厚,不但有良田千亩,还有几间铺子。林丛刚刚跟我从罗家出来时,我给他置办了一处宅子,林总管夫妻如今在杨树胡同附近置了宅子,我爹早就给他们一家放了籍,如今他们是投靠在罗家的,没有卖身契,鸿雁嫁过去,和夏至一样,都是做少奶奶的。”
罗锦言这样一说,叶氏也觉得这门亲事很好,可是心里又有些不舍,以前她没有想过要把鸿雁留在京城,现在看来,以后她离开京城了,岂不是也见不到鸿雁了。
叶氏一闪而过的惆怅尽数落在罗锦言眼中,她不用猜也知道叶氏在想什么,她笑着说道:“母亲,您把鸿雁嫁给林丛,还有什么不放心的?还怕林丛欺负她吗?林丛不是那样的人,而且有我帮您看着,他也不敢啊。”
罗锦言说到这里,端起茶开喝了一口,缓了缓,继续说道:“唉,以后您离开京城了,元姐儿想您的时候,和鸿雁说说您的事,也能缓解心中的念想。”
说到这里,罗锦言的眼角微微红,叶氏的眼圈儿却一下子全红了。
她的元姐儿,沉默寡言却又精灵可爱的元姐儿,还有让她引以为豪的豫哥儿,此时还坐在她腿上的三月,刚刚出生的阿树......
罗锦言强颜做笑,对叶氏道:“您看看我,明明是在说喜事的,却又惹您伤心了。”
她递过帕子,叶氏把帕子捏在手里,怀里的三月却仰起小脸,用胖乎乎的小手够着叶氏的脸:“祖母,乖。”
三月说话不如豫哥儿小时候学得快,却比元姐儿好一些,大多时候都是一个字或两个字向外崩,很少能连起来说出整句话。
但这短短的三个字,叶氏的心软得化成水了,她的乖孙啊,话还说不清楚,就会哄着她了,她拿起三月的小手亲了又亲:“三月才乖呢,我的乖三月。”
罗锦言抿嘴笑了,你想走?这么多条小尾巴,你舍得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