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11:30。
特蒙奇。
意大利北部的一个小镇。
离最近的一个镇子有四十多公里,不是旅游区,也没有什么出名的特产,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小镇。
白光闪过,金泰降落在其中一条街道上。
地无三里平的地方,小镇的格局与圣皮耶很像,建筑的样式也没什么不同,只是这里的气氛有些诡异,或者说——死气沉沉。
一条倒在地上的狗让金泰心里一个劲儿的往下沉。
“连狗都不放过?谁这么凶啊?”金泰忍不住嘀咕。
左手手环颤动起来,小蛇跳到地上,维齐哈德和曼德尔化作两只大蝙蝠,扑拉拉地飞上天空,很快就朝着镇子东边飞去。
有了这些手下的保护,金泰依然不是很放心,他拿出祖灵球,有了新进步的导引术可以让他在更快的时间内催动祖灵球,把里面的能量定点释放出来,也不知道是因为提纯的能量,还是因为第十二套导引术,现在金泰体内的精神力循环不是一般的快,几乎可以达到大脑使唤四肢那样的速度。
服务生作为一个影子,移动的速度要更快一些,而这些武器为金泰提供的视野包括了天上,地下,甚至还有不引人注意的角落,比小玲提供的细节更多,也更详细。
房子里都没有人,有的锅上还炖着羊肉,只剩下一半的汤,看来离开的时间并不久。
教堂。
除了那里不会有别的地方。
第一具尸体出现了,是一个男性,三十多岁,一支猎枪分作两半扔在一边,脸上有血污,一只眼睛被挖掉了,好像是一只爪子划的,胸前的衣服也有可怕的伤口,五道爪痕撕开他的衣服,顺便把他的胸膛也划开了。
这是什么,动物吗?
越靠近东边,尸体越多,死状各不相同,最多的是一开始看到的那种类似猫科动物造成的致命伤,还有——
“剑伤!”梅尼也从飞船里降下来,指着金泰左边的人,“是十字重剑,现在还有人用这种兵器吗?”
“我见过一次,”金泰沉着脸,“是阿玛斯的手下。”
只是来找母舰的钥匙,用得着下这么重的手吗?
一个少女大张着眼睛,靠在路边的墙壁上,石头上撒着她的血,蓝色的眼睛里写满了恐惧。
教堂,又看到了教堂,熟悉的哥特式建筑,只有小小的一个,看起来还没有村子里的民居大,最多不过三十几平米,前面有一片平整的草地,从整理的情况来看,这里就是做弥撒的地方,在山区能有这样一块平整的地面也是不容易的事,所以这里除了被用来做祈祷和宗教活动,也会是当地人举行派对的地方。
尸体更多了,今天注定是这个村落的最后一次庆祝,死亡的庆祝。
血族!
金泰终于在一具尸体的身上现了血族的痕迹,露在外面的尖牙上还挂着血,看来他死前咬了谁一口。
“特蒙奇家族,”金泰低声说了一句,“看起来这个家族很落后,这么多人,一个高等血族都没有。”
“他们已经不算是血族了,”梅尼的语气里有惋惜,“他们主动放弃了血族的修炼方法,信仰了人类的宗教,是他们主动放弃了血族的力量,当一个人放弃了自己的本源,不管他将来得到了什么样的结果,都没什么可抱怨的。”
血族放弃了自己成为血族的晋升渠道,断绝了自己成为强者的路,当有一天他们需要用力量来保护自己不被屠杀的时候,他们除了祈祷,就只能接受这种命运。
这就是弱者的悲哀。
一个被分成两半的老头儿倒在教堂门口的阶梯上,左边一半是上半身,另外一半在门口,手里一本厚厚的圣经被一分为二扔的满地都是,血浸透了书页,配上本来挂在胸前的十字架,说不出的嘲讽。
神助世人,不如世人自助,你自己放弃了自己,需要被拯救的时候,也不要指望神会理你。
“门里面会是什么?更多的尸体?”看着这栋用石头堆砌的尖顶教堂,金泰不知怎么突然想起托布韦查,还有洛杉矶的阿玛斯一直呆着的老窝,它们是如此的一致,除了尺寸略有不同,其他几乎感受不到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