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广场的长椅上,我一脸享受地喝着可口可乐,然后“哈”了一声,摆出中年大叔泡完澡后一杯冰啤酒的舒爽表情,故作醉态道:“人生在世的第一享受,莫过于此啊!”
同坐在旁边的肖照看得心里想吐槽又忍着不去吐。
“肖照大葛格不喝吗,不想喝的话,那我就大发慈悲帮你喝好了,不用感谢我啦。”我虎视眈眈地盯着那一滴未动的可乐杯,说起来,哪有请女孩子客是去领推广用的免费可乐的啊,还排了不少时间的队,果然人都对免费的东西缺乏抵抗力吗。
肖照翻了下白眼,还是将自己的转交给了这吃货。
“多谢咯。”我开心地接过。
“说起来,老爹你跟唐姐的事情怎么样了?”我忽然问道,神情像八卦的欧巴桑一样玩味地调侃道:“哦哦,我知道了,一定和好如初了吧,看你都在选结婚戒指了就知道了。”
“如果真这样的话就好了。”出乎我的意料,肖照失意地苦笑起来:“自从那天被你捣蛋发飙之后,我是三顾茅庐而不得见啊,后来才发现她已经搬走不知道哪儿去了,刚才去珠宝店也只是心血来潮随便去逛一下罢了。”
“啊,抱歉,我不是故意的。”我有些内疚地别过了头,老爹他会不会因为这件事而讨厌我啊,糟糕,不想那样呢,即便是虚幻的世方界。
心情霎时低落了下来,不过下一刻耳旁响起的话抹消了我的担心。
“现在责怪你也没用啦,而且我也不想责怪你。”肖照望着满星闪耀的星空,几只飞蛾往街灯上面冲撞着,说道:“老实说,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就有种奇怪的感觉,让人想要亲近你,似乎是某种好感。”说到这儿时,他像怕我误会什么似地,赶忙辩解道:“先说好,我没有幼女癖,对你不是那种你想象中的喜欢哦。”
“喜欢是神马意思啊?”我眨着纯真无邪的大眼睛,手指放在嘴边17度角歪头,一如既往地装纯卖萌。
“没、没什么,你不知道就好。”松了口气的样子。
“那你喜欢唐姐吗?”
我不留痕迹地转移话题,果然就见肖照的脸上不由浮现出回忆的幸福笑容,说道:“那是自然的,说起来我和她的相遇很有戏剧性,是由一根棒棒糖牵引到一起的。”
“嘿~棒棒糖啊,听起来好像很有趣。”我感同身受地掏出一根棒棒糖舔起来。
“反正现在也有时间,我就给你讲讲我和她的故事好了,当年的某一天我在街上看到有个混混在抢一个小女孩的棒棒糖……”
“到底哪个混混会这么无聊啊,还是说那棒棒糖是金子做的?”我情不自禁地吐槽起来。
“我哪儿知道,或许他只是单纯想欺负人,看女孩哭的样子,真是恶趣味的家伙呢。”肖照耸了耸肩,继续说道:“之后我就上前过去想要把棒棒糖抢回来,于是就和那混混打起来了。”
“两个大男人为争抢一个棒棒糖而打起来吗……”我试着在脑海构思了下,结果发现此脑补可能会掉SAN值,于是作罢。
“再然后她就出现了。”肖照脸上浮现出一丝迷离。
“唐姐吗。”我兴奋起来,“然后她一个朝天脚就将混混踢飞了对吗?”
“对,她一个分筋错骨手和沾衣十八跌就把混混和我一前一后放倒在地。”
“果然是武林高手啊……”这吐槽点略多啊,话说为什么这桥段怎么这么有即视感啊,在哪儿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