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赞自然是看不到火栗部落的小动作的,火栗停顿的时间很短,就立即恢复了行动,看起来天衣无缝,他没有丝毫怀疑是火栗搞鬼。只是活了一辈子的经验带来的直觉让他隐隐感觉不对。
所有毛牛集体朝着松赞部落冲锋,带起一片滚滚的冲天烟尘,连族长松赞都头皮发麻了,其他人更不用说。干布腿有些发软,向松赞就问道:“爹,我们是不是先撤退……”
松赞面色一黑,瞪了儿子一眼,随即一转头,大声下令道:“加速冲锋!松赞部落战无不胜!”
对于遗族部落的人来说,不畏死亡地英勇战斗是种荣誉,而后撤逃跑是种耻辱,松赞为人有些奸猾,但遗族人的传统却没有丢,又怎么可能在火栗部落眼皮子底下做出撤退的丢人举动呢?
短短十几个呼吸的时间,一百多头毛牛就和加速冲锋的松赞部落撞击在一起,一时间,惨叫声、撞击声……战斗的各种声响四起,还能看到有人被撞击地高高飞了起来的身影。
“我们遗族人向来讲究光明正大,英勇战斗,这样真的好吗?”
看到剧烈的战斗爆发了,邹兑身边的阿朵却面色纠结,语气弱弱地问了一声。
邹兑眉头挑了挑,也是无语。遗族部落的文化和生活都比较原始,历来崇拜勇猛无畏。火栗部落若不是这些年人口损失严重,他这段时间又建立了极高的威望,部落中的战士未必会听他指挥,因为在遗族习俗中,英勇的战死是一种荣耀,算计谋划什么的是被遗族人鄙视的。
顿了顿,邹兑开口道:“如果松赞部落和火栗部落只有一只能存活,你会怎么选择?”
阿朵毫不犹豫:“当然是火栗部落啊,我可是火栗部落的人!”
邹兑耸耸肩:“这不就得了,你们部落这些年减员严重,若是继续坚持不怕死的勇猛,损失大量战士的话,也许明天你们就被灭族了。我做这样的决择,只是为了尽量减少火栗部落人员的损失,为火栗部落保留生存的希望,毛牛群冲向松赞部落总比冲向火栗部落好吧?”
“可……”
阿朵显然还是有些想不通,但又觉得邹兑说的很有道理,一时间苦恼地没有再多说。
这时,松赞部落和毛牛群的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邹兑一边带着火栗部落的队伍冲锋,一边观察着,忽然发现有些小看松赞部落了。
能成为比火栗部落更强大的中型部落,松赞部落确实有自己的一套东西,个人实力更强,而且在战斗中所有的战士竟是丝毫不乱,相互间有着简单的配合,弓箭、骨矛、长矛等武器的攻击有条不紊,数百名战士如同一堵墙一般,牢牢阻挡住了毛牛群的冲击。
但毛牛却也不好惹,它们身躯高大,力量狂猛,扬起的牛蹄猛然踏下时,倒霉的松赞部落战士会被踩得筋断骨折,惨死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