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克里斯蒂安走出了局长办公室。
走到电梯井的时候,克里斯蒂安拿出手机看了一眼,然后进入了紧急通道,没有等正在上行的电梯。
内鬼这么快就露出了马脚,着实让克里斯蒂安有点惊讶。
还好,克里斯蒂安早已做好准备。
当年,唐旭宸他们闯入联邦调查局总部,也就是胡佛大厦,窃取了备份服务器里的绝密资料之后,联邦调查局就向国会申请里笔专项资金,在胡佛大厦内安装了一套高精度无线电探测系统。
只需要零点一秒钟,这套系统就能对任何无线电信号做出精确定位。
只是为了保密,在对外宣传的时候,联邦调查局刻意有所保留,没有公布探测系统的具体性能。
当然,在胡佛大厦内,还有一套无所不在的监控系统。
克里斯蒂安不用去监控中心,在局长办公室里,他就能用局长的权限,直接调阅所有监控摄像头拍下的画面。此外,克里斯蒂安还使用了相貌识别软件,重点盯住受到审查的几十名工作人员。结果是,格林进入洗手间的时候就引起了克里斯蒂安的注意,监控摄像头拍下了他的背影,而且通过对画面进行分析,确认他在离开餐饮休息室的时候,外衣口袋里多出了一样物品。根据口袋凸起的形状,图像处理软件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口袋里装的是一部手机或者类似设备。随后,无线电探测系统发出警报,有人在胡佛大厦里使用没有得到授权的无线电通信设备。
内奸是谁,已是一目了然。
胡佛大厦的楼层并不高,克里斯蒂安的体能也不错。
不到三分钟,克里斯蒂安就来到了地下停车场。
此时,格林也在赶往地下停车场。因为走的是另外一条楼梯,所以他没有遇到克里斯蒂安。
虽然在联邦调查局工作的时间还不到五年,但是格林非常清楚胡佛大厦的结构,也知道联邦调查局的内部安全规范。就算发现了安全隐患,那些负责内部调查的特工也不会立即封锁大厦。按照正常流程,特工会首先寻找嫌疑人员,在发现嫌疑人员逃跑之后,才会下令封锁大厦。
这期间,大约有五分钟。
对格林来说,五分钟就足够了。
下到地下停车场只需要三分钟,然后花一分钟找到自己的车辆,再花一分钟驾车驶出地下停车场。就算那些特工在五分钟之后赶到,也会首先搜查地下停车场,发现格林的车辆已经不见踪影后,才会扩大搜捕范围。等到这个时候,格林已经驾车驶出了几条街,而追捕他的特工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查阅监控录象,查明他的去向,然后展开追捕。一切顺利的话,格林在这个时候已经离开华盛顿特区,也许已经顺利到达藏身地点。再耐心等上几个小时,他就将搭乘一架飞机离开美国,或者登上某艘驶往国外的货轮。追捕他的特工,永远无法跟上他的步伐。
其实,格林早就策划好了逃跑路线。
在拿了那个神秘人的钱,开始为那个神秘人卖命的时候,格林就知道,这将是他在联邦调查局做的最后一件事。即便没被发现,在此之后,他也得离开美国,去某个没人认识他的地方住上很长一段时间。也许要几十年之后,在所有人忘记了这件事之后,他才能以游客的身份返回美国。
当然,与收获相比,这点代价不算什么。
对格林来说,在这个世界上,并非只有美国才是天堂。
可惜的是,格林算漏了一点。
快要走出楼梯间的时候,格林加快了步伐。他的轿车就停在不远处,加满了燃油,足够行驶数百千米。
此外,他还在车上准备了很多逃亡时必须要用到的东西,比如护照与现金,还有几天的换洗衣物,甚至有几大瓶纯净水与一大包方便食品,以及一套露营的帐篷,还有一把用来自卫的手枪。
虽然格林是联邦调查局的工作人员,有持枪证,但是做为情报分析员,他在工作的时候不会携带枪械。
也就在冲出楼梯间的刹那间,一个黑色阴影迎面砸来。
格林吓了一跳,只是袭击来得太快了,他根本没办法规避,被那个坚硬的物体着着实实的砸中了面庞。
倒下时,格林已是眼花缭乱。
他只看到,一个人走了过来,收起了手上的东西,看上去像是一根棒球棍,或者是类似的棍棒。
格林想爬起来,只是面部的剧痛,让他一下使不出力气。
不管怎么说,他只是一名情报分析员,不是身体强悍的外勤特工。
格林伸出手,想抓住什么。
那个人走近之后,对着他的脑袋踢了一脚。
猛烈的重击,让格林昏了过去。
袭击格林的正是克里斯蒂安,使用的不是棒球棍,而是一柄消防斧,准确的说是消防斧的斧柄。
确认格林昏了过去之后,克里斯蒂安去把自己的轿车开了过来,停在楼道外面。
在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关闭了这处楼道附近的所有监控摄像头,也就不需要担心被监控人员发现。
把格林塞上轿车之后,克里斯蒂安驾车朝出口驶去。
出口处的警卫认识克里斯蒂安,在这栋大厦里,没有人不认识克里斯蒂安,因此在克里斯蒂安出示了身份卡之后,警卫没有刁难,更没有检查克里斯蒂安的轿车,直接让克里斯蒂安离开了。
此时,皮蓬率领的外勤特工也已锁定目标。
发现格林没有在工作岗位上之后,皮蓬立即找到部门负责人,询问了情况,查明格林没有离开胡佛大厦。随后,皮蓬联系了安保监控中心,让警卫调取监控录象,发现格林在几分钟前进入消防疏散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