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
廖斌、孔羽等人的背上,铜钱发出一声声的闷响。
库里有七百贯铜钱,如今铜料稀缺,一贯是八百文,重量约为某位面的四公斤多些,七百贯算起来快要三吨了。
这不是二十个人能够搬运的,所以沈烨只是带了三两黄金,和二十贯的铜钱。
华服,沈烨放到了一旁。
是不是华族,衣服决定不了。
某位面的天朝,黄皮白心的“香蕉人”,可是数都数不过来的!
没工夫再纠结这些,沈烨就要扛起兰兰,不过被她拒绝了。
几个月以来,小丫头成熟了不少,但也变得极度黏人。虽然不让沈烨扛,却又紧紧抓住他的胳膊,每走几步还会像荡秋千似的摆动几下。
沈烨不以为忤,还一再叮嘱兰兰注意脚下,这让换了男装的夏晚晴羡慕不已。
路,无穷无尽!
两侧的树林里却人影攒动,很快就有人出来要买路钱了。
“此山……。”
“嘣!”
沈烨大方得很,立刻派送了通往阴间的单程旅游观光卷。
“汝不讲道义!”
“尔等居然坏规矩!”
“啊!”
最后一声是惨叫,那个匪徒躲在石头后面,想来个突然袭击。可惜他的动作不够快,经验丰富的廖斌一挥单刀,人已经成了两截。
沈烨赶紧把手蒙在夏晚晴和兰兰的脸上。
“小孩子家家的不准看,耳朵也捂上!”
一路都是血淋淋的,还没有进到于家镇,沈烨身上的味道和杀猪佬没什么区别了。
“主公小心,附近转悠的蛮人都没有了踪影,搞不好是军队的人来了。”
确实是军队的人来了,而且还有不少,不过旗帜却五花八门的。
折!
夏侯!
高!
看到那些飘扬的旗帜,沈烨心中一凛。
“甘州的豪强大族都来了,怪不得那些盗匪如此猖獗!”
于家镇通往外界的路,一直都由于家的私军把守,以往的治安还算不错。如今城里遍布着其他各家的人马,不势力收缩的话,连皮带骨都要被吞掉。
不过这些跟沈烨没关系,如今头上不会飞来一盆脏水,旁边也不会有胖猪逛荡,大可以慢悠悠的走。
“哥哥,所有的店都住满了!”
坏消息总是如影相随,正在沮丧的时候,后背却被拍了一下。
沈烨疑惑的回头看了一眼,下巴差点掉在地上。
“你找我有什么事?”
面前是个帅得没边的家伙,身上一件绣满金丝的青色锦衣,手里的折扇扇骨由白玉雕成,扇面上画工精美,一看就是名家所做。
但沈烨总觉得不对劲,很快他就知道答案了。
“兄台个子高大威猛,肌肉发达得很啊!要不去我家的别院坐坐,今晚咱们挑灯夜谈!”
原来是个喜欢兔相公的,不过这家伙的眼光却与众不同,难道是个小受?
瞬间,沈烨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不用,不用了!”
但那个家伙,却越发的贴过来。
“兄台,天涯何处无……,兄弟!百味轩,今日夏侯家包场了!”
正准备拒绝的时候,廖斌却出口说道:
“哥哥,要不您找这个公子寻个住处,不然咱们只能露宿街头了。”
那个“小受”脸上立刻浮出笑容来,他一把拉住沈烨,兴奋的喊道:
“不用担心,等一会儿统统到吾的别院去。兄台,百味轩已经备好雅座,寒气逼人,正该小酌一杯,请!”
沈烨只得对着廖斌挥了挥拳头,这狗东西果然靠不住,回去就炒他的鱿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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