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FC-31总共也就两架,其中首架样机也就只是能够飞行,而第二架样机也只是刚刚完成了首飞。
别说沙特,连华夏都不清楚FC-31能在什么时候定型。
几年,还是十几年?
等到FC-31定型了,以色列恐怕已经玩转了F-35A,美国说不定就会把简配版的F-35A卖给沙特。
那么,在FC-31项目上砸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不就白费了吗?
还有,在这种合作研制项目中,沙特除了提供资金,也没别的作用,更别说通过合作获得研制与生产先进战斗机的能力。
事实上,沙特也没有打算获得这样的能力。
当然,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这就是,为FC-31配套研制的中等推力军用发动机才上马几年,而其研制周期很有可能长达十多年。
在此之前,FC-31采用的其实是俄罗斯的发动机,即RD-93。
至于华夏在RD-93上仿制的WS-13,因为可靠性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性能也不够好,所以未必会量产。
如果采用俄罗斯的发动机,那么FC-31的出口肯定要受到限制。
到时候,俄罗斯只需要切断发动机供应,就能让沙特的FC-31全部停飞。
其实,也正是这个原因,让巴基斯坦也在FC-31项目上徘徊不前,因为印度同样可以通过对俄罗斯施加影响的方式,来阻止巴基斯坦获得FC-31,从而让采购FC-31充满太多的未知风险。
当然,华夏本国对FC-31的热情都不够高。
按照华夏空军的发展规划,未来确定要采购的四代机,只有J-20。
不是说华夏空军买不起第二种四代机,而是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J-20的出厂价本来就不贵,而且在WS-15成熟之后,J-20就能获得绝不亚于F-22A的作战能力。
只要采购400到500架J-20,华夏空军就不需要更多的四代机了。
与J-20搭配的,并不是像F-35A这样的低端战斗机,而是J-10D、J-11D与J-16等价格更便宜的三代半。
连华夏空军都没有打算采购FC-31,又怎么可能积极推动FC-31的研发工作呢?
当时,唯一的悬念就是华夏海军,即华夏海军很有可能效仿美国海军,用FC-31充当舰载战斗机。
只不过,这个希望也已破灭。
为什么?
华夏海军的004型航母,是货真价实的核动力超级航母,标准排水量超过八万吨,因此载机能力得到极大的提高,对舰载战斗机的尺寸大幅度放宽,也就没有理由选择体积小,战斗力差的中型战斗机。
此外,J-20的舰载版也已问世。
在华夏海军的选型中,J-20舰载版凭借更大的吨位,在各方面都压倒了FC-31。
其实,从30年的使用周期来看,选择J-20为舰载战斗机比选择FC-31更划算,即可以跟空军共享后勤保障体系。
美国海军选择了F-35C,同样是想与空军的F-35A共用后勤保障体系。
如果把完成研制工作需要的几十亿美元算上,加是舰载战斗机的采购量本来就不多,那么选择FC-31的经济效益就更低了。
可以说,不管怎么看,华夏都没有理由继续推动FC-31项目。
按照惯例,FC-31将作为技术验证机,为其开发的技术都会储备起来,在开发下一代战斗机的时候用上。
其实,华夏与美国都已启动了第五代战斗机的研制工作。
到这个时候,FC-31彻底转变为了国际合作项目。
说得直接点,就是在获得了国外订单之后,FC-31项目才能继续存在下去,不然就肯定会下马。
所幸,这并非坏事,其实还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