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即便是美国,这个掌握了最先进发动机制造技术的国家,也很难同时开发两种推力的发动机。
要不然,美国当局也不会强迫海军接受一种安全系数并不高的单发战斗机。
美国都没有办法同时搞两种发动机,华夏呢?
显然,这个问题更加突出。
其实,这也正是FC-31的致命缺陷。
要知道,FC-31是典型的双发中推中型战斗机,而华夏军方其实并没有规划中等推力的第四代发动机。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华夏空军的重点工程其实是为J-20配套研制的WS-15。
这是一种与F-119相当的第四代大推力发动机,也是J-20最重要的子系统,同时是研制难度最高的子系统。
因为研制难度实在是太大,研制进度一拖再拖,所以前期服役的J-20,采用的是从俄罗斯引进的AL-31F,以及与其相当的WS-10B,这些J-20也被称为初期型号,只是勉强具备了作战能力。
要等到WS-15问世,J-20才能获得完备的作战能力。
严格说,配备了WS-15的J-20,才是空军真正想要的四代重型机。
只是研制WS-15,就让华夏感到了巨大的压力,占据了大部分的科研资源,哪还有能力去研制一种第四代中推发动机?
结果就是,FC-31的原型机使用的是俄罗斯的RD-93发动机。
即便今后为了出口,短期内能够提供的也只有与RD-93相当的WS-13。
至于传说中的第四代中推发动机,其实一直就在传说当中,恐怕再过十年,也未必能够装到FC-31上。
显然,使用RD-93与WS-13的FC-31,最多也就跟初期型的J-20相当。
其实,受到此存限制,FC-31还比不上初期型的J-20。
那么,华夏为什么没有直接推出JF-30呢?
很简单,在之前的几年里,重点是J-20。
为了保证J-20能够及时装备部队形成战斗力,其他的都得让路。
那么,华夏为什么急于推出FC-31呢?
同样简单,即FC-31本身就是空军选型中的失败型号,而且受中型机限制,一直不被军方看好。
或者说,FC-31本身就是备胎。
在美国开始大力推销F-35A的时候,华夏需要一种“国际战斗机”,不说能够拿下多少国家的订单,只是让那些希望获得第四代战斗机的国家知道,能够从华夏采购到自己想要的战斗机,其实就足够了。
说白了,FC-31项目的主要价值,其实就是在为“华夏制造”打广告。
当然,也是备胎。
简单的说,如果JF-30出了问题,那就强行推广FC-31,先占领一部分市场,打响华夏战斗机的名号。
此外,还得考虑军火贸易,特别是尖端军火贸易的政治与外交价值。
总而言之,FC-31的出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让华夏成为了美国之外,唯一能够对外输出第四代战斗机的国家。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FC-31等于让华夏迈进了战斗机供货国的第一梯队。
在这个梯队里面,只有美国与华夏。
虽然在第二梯队里面有很多国家,俄罗斯、法国、英国,甚至包括韩国,但是这些国家因为无法输出第四代战斗机,已经被美国与华夏抛到了身后,而且今后也未必能够挤入第一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