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敢认为竹子在手,比木矛管用。
见李敢坚持,吴老汉没有再说什么,在他看来,既然李敢有鬼神莫测的袖里乾坤,当然也会有别的什么防身手段。
于是,烈日下,三人同往,往澄县进发。
路上,李敢给背篓做了一个遮阳棚,免得小家伙被太阳晒到。
途中吴老汉惊讶连连,李敢简直就是无所不能。
隔着老远就看得出半山坡上的那洞里藏着一窝兔子,轻易找到另外几个洞口堵上用烟熏了出来。
路过一个小水潭,一竹杖下去,上来时已经插着一条十几斤的大鲤。
就连那天上盘旋的老鹰,不小心飞低了些,竟被他拿着一张突然出现在手中的弩一箭射了下来。
看着他手中重新消失的弩,没见过,这一看就是军国重器,甚至他敢说整个大明朝都没有这样一把犀利的纯钢铁的弩。
这也幸好敢哥儿有袖里乾坤,不然以手持军国重器的罪名,抄家灭族,不算大事。
“老汉终于知道,为何昨日说到粮食你能这般镇定,现下里终于知晓了原故。
对你来说,这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里钻的,到处都是食物,又何须为缺粮惊慌!”
言语间全是大写的服气,可以听的出来,完全是发自肺腑。
李敢手里转动着正在烤着的鹰翅膀,往上轻轻撒了盐,现在的作料,只有盐。
听了吴老汉的话,笑了笑心想:要是没有得到渔猎术之前,打死他也没有本事弄到这些吃的,然而他当时抽到渔猎术时竟枉自以为这项技能没有用,可见当时的无知。
“粑粑……饿!”小家伙趴在李敢的怀里扬着小脑袋喊饿,委屈的噘着嘴扭身子。
李敢一看心就化了,把手里已经烤的差不多了鹰翅放下,端起一旁晾凉的差不多的鹰肉粥,找勺子,喂孩子。
眼看着鹰翅膀没放稳,吴老汉赶紧伸手去接,老实不客气地咬住一只,一边心疼地说:“烤个翅膀上那么多盐,糟蹋东西,还是精盐。”
李敢回头作势就要抢他手里的鹰翅膀:“别人是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老汉你这是肉还没吃完就开始嫌弃我糟蹋东西了,还来!”
吴老汉赶紧躲开,死命护着自己手里的吃食,当然李敢也不是真的去抢,他也不是真的在躲。
一起走了几天,大家都开始了解了对方的性子,相处的比较随意,也能开开玩笑。
吴老汉一边嚼着嘴里的鹰肉,一边说道:“按脚程,明日便可以到县城,按惯例,流民应不许入城,会置于城外立一流民营,所以老汉家人应该在城外。
直接进流民营,找到人之后马上走,否则将身不由己。”
李敢点头:“论在这世间凡尘里打滚,我不如你。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听你安排就是。”
他在乎的是任务是否完成,至于是否要在流民堆里搅动风云,现在还不是时候。
来日方长!
第二天,夕阳西下之时,澄县城外来了两个跋涉的身影,风尘仆仆。
不算高大的城门楼子上,大大的两个字看上去很有威严:澄县。
那个背着背篓的年轻人,对身边的一个老人说道:“终于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