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论心机,照这样看来,两个李敢都拼不过一个牛阳光,但是,李敢他不是狐狸,而是老虎。
狐狸捕食与安身,也许需要智计百出,若非如此弱肉强食的丛林中,有大把能吃掉它们的存在。
但是老虎不用,老虎是陆地上最强悍的动物,是百兽之王。
狮子离了群有可能会被饿死,但是老虎不会,身为兽王的尊严,让他们一山不能容二虎。
老虎天生是单打独斗的,因为他们的实力强悍,甚至对上大象,都有过把大象肠子给掏出来的记录。
老虎是王者,他们有实力,所以用实力说话,用气势压人,而你却不得不服。
虽然捕猎时也有过潜伏,但却不屑于诡计,因为他们不需要。
强悍,就是理由,拳头大就是真理。
所以李敢现在跟牛阳光说话,开门见山。
牛阳光是个人精,不然不能称之为老狐狸,他知道,自己装了半辈子,却瞒不过眼前这个人。
他已经感觉到,如果自己再装一下去,可能下一刻,那个年轻人手中的竹杖就会点穿自己的喉咙。
狐狸可以在猴子或者乌鸦面前显摆自己的智慧,搬弄自己的伎俩,但是在老虎面前,只能收起种种小心思,祈祷现在的老虎并不是饿着肚子,并表现出自己的恭顺。
当他认真起来,还是有一些气度的,伸手取过挂在一旁的飞鱼服披上,整理了一下装束。
把装出来的惧怕去掉,站直了脊梁,一米七八的模样,没有了猥琐表情的脸还算方正,倒还是有几分官威的。
当惧怕和猥琐去掉,肃然拱手:“西安府千户所锦衣卫百户牛阳光,见过百人剑李先生。”
“嗯?”李敢挑了挑眉毛,百人剑?在确定对方真的是称呼自己后,才知道自己竟然不知不觉就有了个这么挫的名号。
“百人剑?啥意思?”李敢虽然知道是称呼自己,但却很好奇为什么会得这么一个名号。
“李先生在澄县民乱之时,以一人之力挽狂澜,手中竹杖下,更是拿去几十条绿林高手的性命,敢于直面几百乱民并将其击溃,便是比那古时人称百人敌之战阵勇将也不妨多让!
而先生却并非战阵上之人,看身手来历,应当是江湖上的游侠剑客,故而绿林上给先生取了个名号,称之为百人剑李敢。”
说到这里牛阳光的话顿了顿,想了下才接着说:“有一事不知当讲不当讲,讲了怕是要让先生不快,还会认为是阳光挑拨。”
李敢斜了他一眼:“你竟然说到这份上了,那其实是你本来就想说的罢!
既然想说就说,是否挑拨我自有判断!”
“是!”牛阳光才收起那点小心思,其实说他收起那点小心思也不对,因为他已经达到了目的。
李敢让他说出来,他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
“先生虽然一人手持竹剑迎战几百乱民,威名传扬于整个西安府甚至更远,但在绿林道上,你的名声可不怎么好。
他们都认为,你已经投靠了我们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