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鹦鹉歪着脑袋,想了想道:“依我看,怕是不行。”
殷勤脸色微寒道:“凤头倒是对元婴真人的能力颇为熟悉。”
大鹦鹉摇头道:“我不过是一只四级大妖,哪里知道元婴真人一拳能有多大力量?我说不行,是因为没有哪个元婴大能吃饱了撑的,会在地上捣坑。”
殷勤一愣,旋即哈哈大笑道:“凤头的见识果然不凡。”
“凤头跟随天机真人近百年,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大鹦鹉话里有话道,“而且,我见过的猪怕是比殷主任所想像的还要多的多。”
殷勤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指着前面的天坑道:“凤头既然见过许多猪,不妨说说眼前这一只,有何特殊之处?”
凤头望着帐篷外面的天坑,脑袋左歪歪右歪歪,摇头道:“看不清楚,你若能松开我身上的绳索,容我在坑边转转才行。”
殷勤伸手扯开大鹦鹉身上的兽筋,挥手道:“不要飞太远,否则被人当成妖禽射下来,又要受许多苦皮肉之苦。”
大鹦鹉扇几下翅膀,落到地上,却根本不飞,而是晃晃悠悠地在坑边来回踱步。
殷勤打了个哈欠,指着大鹦鹉道:“没看出来,你倒是个惜命的。”
“小心驶得万年船。”大鹦鹉在坑边转了小半圈儿,回到帐篷中,扑腾一下翅膀,落回椅子上,“凤头的血脉没别的本事,唯一就是活得长久。”
“看出什么端倪了?”殷勤切回正题。
“殷主任在这坑边大修土木,我想无非是四个字——‘毁尸灭迹’。”大鹦鹉歪着脖子看着殷勤道,“闵一行的肉身虽然已经自爆灰飞烟灭,但殷主任还是不放心,运来这么多的石料木材,可是要将这大坑填上?”
“算你看出了一条猪尾巴。”殷勤嘿嘿道,“闵一行在花狸峰下自爆金丹,此事估计早就传遍了蛮荒。我琢磨着,这么大的事情,与其遮着盖着不让人看,倒显得花狸峰做贼心虚。可是放开了任由旁人过来勘察打探,我又觉得亏的慌。想来想去,干脆趁此机会,将这处天坑开发成一处旅游观览之所在,顺便带动花狸峰周边之旅游业的发展。”
大鹦鹉呆呆地看着殷勤,好半晌才道:“殷主任的话说得好生深奥,恕凤头愚笨,您的意思是否是说,干脆大张旗鼓地招揽各方修士,来这坑边瞻仰吊唁?”
殷勤笑道:“瞻仰也好,吊唁也罢,甚至有铸剑谷的仇家想来啐上几口唾沫,我们也都欢迎啊。不知凤头想过没有?这处天坑之所在,正好在野狼镇与花狸峰之间,与仓山郡城也不算远。距离野狼镇通往花狸峰的大路,不过一百余里的距离,若是能引一条小路过来,便是凡人乘坐车马也可以过来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