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拆房(1 / 2)

凶案调查 莫伊莱 2089 字 2022-12-13

首先得出结论的对那间卧室的勘验结果,经过试剂的检测,果然有血迹的存在,并且面积比较大,估算一下失血量,应该不是什么小打小闹的轻伤,再细细的顺着血迹喷溅的位置一路检查下去,发现屋子里面的血迹竟然还延伸到了屋外,就在他们方才经过的那条小走廊里面也发现了很多被擦拭过的血迹。从血迹的形状来看,卧室里面的不仅量大,并且也血迹的形态类型也比较复杂,有抛甩状的,有滴溅血迹,转移状血迹,还有血泊,从卧室到门口和走廊里面有擦拭状血迹,而走廊里面则大多数为滴落状血迹。根据这些在现场发现的血迹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个房子里面的的确确是发生过命案的,被害人就是在卧室当中遭人杀害,因为有呈弧形的抛甩状血迹,加上血泊的存在,所以可以初步推测死者是被人用锐器刺伤致死,出血量较大,在被刺伤之初双方可能出现了缠斗厮打之类的行为,凶器上面沾着的死者血液被甩出去,因此形成了抛甩状血迹,最终死者体力不敌对方,被杀死,陈尸在地面上,伤口大量出血形成了血泊。凶手在处理死者尸体的时候,可能是无意之中鞋尖踩到了地上的血迹,形成了转移状血迹,只不过经过了洗刷擦拭之后,已经没有办法得到清晰的足迹了。

从卧室靠近门口附近开始,擦拭状血迹和滴落状血迹就成了出现最多的血迹了,其中擦拭状血迹更是以长条状为主,可以由此推测当时凶手是把死者的尸体从卧室拖拽到走廊里面,最初死者尸体着地的面积比较大,后来减小了,或许是因为凶手发现了原本的拖拉方式会留下太多大面积的血迹,不利于后期的清理,所以改变了方式,将尸体架了起来,于是后期到了门口附近,就都是以滴落状的血迹为主了,可以确定死者的尸体在被处理的时候,死亡时间并不长,血液还没有凝固,伤口也仍旧在不停的出着血,只不过是出血速度在死亡之后已经降低了,所以到了屋门口和门外的时候,血迹的分布就非常的稀疏,只能找到零零星星的血滴痕迹,断断续续的,方向从屋门口经过两座小房子前面夹着的那条小路,消失在还没有到达院门口的地方,也就那两座迷你小房子门前附近。

这样一来,尸体可能在哪里就没有什么疑问了,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把那引起汤力和贺宁怀疑的水泥地面挖开,寻找可能被埋在下面的死者尸体。

而那块水泥地面的挖开工作也进展的比较缓慢,用来铺这块地面的水泥采用了硬度比较大的水泥种类,并且没有在里面掺杂砂石,所以强度也比一些掺入了大量砂石的水泥地面要高上不少,一方面不清楚水泥的厚度到底有多少,另一方面也不知道尸体究竟会是被掩埋在水泥覆盖住的土地里面,还是被包裹在水泥当中,所以大家都十分的小心,不敢有太大的动作,虽然不敢说仔细程度堪比考古工作,至少也距离大刀阔斧有很大的一段距离。

在从边缘处先凿开了一个坑之后,大家发现这里的水泥厚度远比他们以为的要厚上许多,原本都以为这水泥再厚也不过就是那么一两巴掌的厚度,毕竟这一侧小房子的内部水泥地面高度,比起对面的那一间,也就值高出了那么一巴掌高而已,结果这凿开的坑已经足有三十多公分厚了,还没有露出下面的泥土层来。

贺宁在一旁看了一会儿,又转身去了对面的另外一间小房子,打开了门,蹲下身来看了看,过了一会儿才起身来对汤力说:“那边应该是挖了不少土出来,填在了这边,而且还仔细的给拍压平整了,乍看不明显,不过你看看这边的地面高度就知道了,门口这里不明显,往里面看,地面高度比门口的小门槛儿还高出来不少,越往里面就越高。你看这两个小房子,根本就是随便盖起来用来索要拆迁补偿款的,就是在院子里面的空地上直接就盖起来了,根本就没有花什么心思去处理地面,怎么可能屋里反而比屋外的院子地面还要高出来那么多呢?”

汤力也蹲下身朝里面看了看,发现还真的是和贺宁说的一样,除了小房子的屋门口里外高度差距不大之外,越往里面就越是有一个上坡的角度,伸手按一按也不难发现其实里面的土虽然看起来是平整了的,但是实际上却远不如外面院子里经年累月踩出来的土路那么硬实,用手指使劲按压,还是可以感觉到一点微微的松动,说明那里面的土被铺进去之后虽然刻意的处理和压平过,但是力度有限,估计也没有花太多的心思和精力,所以并没有完全的压实,再加上是在室内,这两个小房子再怎么简陋,最起码的顶棚还是有的,都是彩钢板的那种,美观程度和冷热程度那种不去考虑,遮风挡雨还是能够实现的,所以缺少了雨水的浸润,也没有办法让土变得更加凝实,这里面的地面就一直保持着被处理完之后的样子。

“这个作案人的心还是很细的,这样一来,如果不是因为咱们查到叶茂才曾经住在这里过,又凑巧发现了水泥地面,恐怕房主也未必会去注意这种事,那就要等到这里拆迁的时候才有可能被发现,或者这个位置如果根本就没打算挖地基,只是铺路的话,能不能被发现都不好说。”汤力站起身来,对贺宁说。

贺宁点点头,叹了一口气,对方是一个非常细心又仔细的个性对于他们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一个马马虎虎的犯罪嫌疑人会留下很多的破绽和马脚,让他们顺藤摸瓜的就能够有所收获,可一个心思缜密又不怕麻烦的凶手就另当别论了。

“可是……一个有小心又细心的人,为什么不选择一个相对更加‘干净利索’的方式去杀死对方?刚才屋子里面的现场可不怎么好处理,先搞得一片狼藉,然后再仔仔细细的清理,把能找到的血迹都给洗刷干净,这图什么呢?”贺宁觉得这个凶手的作案手法与那种仔仔细细清理现场的做派风格有些不太搭调,“毕竟杀死一个人的方式方法有那么多,并且有很多也都不需要事先周密安排,更不需要借助什么天时地利就可以实现,勒死一个人也不比这么又是锐器刺伤,又是厮打搏斗的来的更困难吧?搞不好还更容易一些呢!能和死者厮打搏斗,最后还能够取得胜利,将对方顺利杀死,这说明凶手的体能并不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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