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公子昔红衣写的,这个作者是他为数不多无论是人品还是文笔都比较喜欢的,很有个性的作者。据说她十三岁就开始写短篇小说投稿杂志,意外的一次稿都没被退过。
而且这人有个很大的特点,每次投一个稿子都要换一个笔名。直到有一天被她的读者分析暴露了马甲,这才算是定了个笔名。
她无论写评人还是评影、评书,都很少有赞美之词,如今这么评价一个新声代歌手,让他一时来了兴趣。
细细读下去,现他对那个“小天后”越感兴趣,索性在网上下了几对方的歌来听听。
然后就一不可收拾,爱上了这个“被天使吻过”的声音。
本以为只是喜欢声音,但后来渐渐的开始搜集花雪月的所有相关周边,甚至翘班定了机票去参加对方的演唱会。
在飞机上的时候他想了一路,最终承认了自己这不是单纯的追星,而是爱上了这个人。
后来他得知自己那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与她演对手戏的时候,本来不想与对方有一丝一毫牵扯的他破天荒的主动联系了对方,说自己要去探班。
对方先是惊讶了一下,随即就猜到他醉翁之意不在酒,倒也没点破,浅笑着应了下来。
他对于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到也没什么太大感想,再怎么折腾也是老一辈的事,爱或者不爱什么的他这一辈再纠结未免太过于迂腐。
但毕竟有些事情看开是一码事,接受又事另一码事,若要他做到将对方当做亲兄长那样无所顾忌的谈笑风生实在太过不可能。
索性自家老爷子也不在乎这些,只说了句“我不管你们俩以前怎么玩,三十岁你们俩都得给我回来老老实实的当继承人”就放任他们俩自生自灭去了。
他跟着自己兄弟闯闯江湖,对方则是转而进入娱乐圈混的风生水起。本来以为不会有过多交集的两人,居然这么快就有了往来,实在是世事难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