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八节 一个被打仗耽误了的大文豪(2 / 2)

绛色大宋 晨风天堂 1104 字 5个月前

确实是韩侂胄的家书。

很长。

梅香念了很久才念完。

韩绛听完后,总结起来就是那么几点。首先,老爹我很好,你也好好的。其次,春耕已经完全结束,庄子里已经报了上来,因为你不在家,所以安排韩安看了报上来的文书,春耕很好。

接下来一事,才真正有趣。

韩侂胄又捡了两个孩子,一个两岁,一个三岁。最特别的是,水灾两孩子全家都死了,她们没死。而后,得了天花被人扔进了破庙之中,派出去的是韩、钱、张三家联合组队的,每队都是五至七人。

捡到这两孩子送回来。

可没等治,两个孩子的天花根据张家的确诊,在轻度天花阶段就已经自愈。

接下来,查问了两个孩子在破庙里为什么没饿死,两个孩子靠着破庙里的野草活了两天,又已经派人去破庙把所有的野草都检查一遍,或许那种草有药性。

可这事没完,韩府太大,两孩子偷偷跑出屋去玩,结果迷路,下雨的时候躲进了旧柴房。房榻了,两个孩子竟然受了点惊吓,却连根头发都没伤到。

之前是讲故事,韩绛还当乐子听着。

可最后,这事让韩绛吓了一跳,韩侂胄的意思是,府里决定收养这两个孩子,已经到临安府正式报备。以韩绛的名义报备。

听到这里,韩绛打断了梅香:“梅香,你等一下。这一段什么意思,什么叫以我的名义报备。”

梅香把信放下:“少君,依宋律中刑统-户婚律条-养子立嫡-孤童男女律-幼童律。”

韩绛听完这一长串,内心只有两个字:

卧槽。

梅香才不知道韩绛内心怎么想,针对这信中的内容说道:“依律,孤男童小于三岁,可改为养父姓,三岁至二十岁不可改,二十岁时可自选是否随养父姓,但要经原宗族同意。没家人,不代表没宗堂。只有在重灾之地,经官府认同后可特例。”

“了解。”韩绛真的没想到,宋代竟然还有这么严谨的收养法律。

梅香继续讲:“女童则没有这条规定。但却有严格的收养限定,拿咱们家来说,分为韩氏收养、韩家收养、韩家某人收养。我因为有兄长,而且兄长不可能改姓,所以是韩家收养。竹香和我一样,兰香是宗族收养。”

韩绛问:“区别呢?”

“宗族与韩家其实对我们来说区别不大,有本事是当高仆比如影和彩,没本事的还有去下院干杂活的。月钱好象也差不多,都能读书,有什么区别呢?”梅香在很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与她关系不大的事,她倒是没研究。

知道收养的律条,是因为她的兄长也在韩家作事,只是不姓韩。

韩绛不想纠结这些,指了批:“那么,以我的名义是什么意思?”

梅香回答:“就是说,少君膝下已经有大姑娘、二姑娘了。”

什么?

韩绛指了指自已:“你的意思是,我当爹了?”

梅香很认真的点了点头:“没错,我相信府里还有主君,肯定已经算过八字,批过星盘了。这两个孩子肯定是极旺少君的,对了,她们肯定是命很硬的很重。”

天灾没死,天花没死,房榻都没伤到。

不用算韩绛也知道这属于命硬的。

但是!!!

这算什么事,自已什么都不知道的呢,这就当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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