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新桃(三)(1 / 2)

永历四年 张维卿 1476 字 2022-10-30

卫所制,源于西魏、北周、隋、唐时代的府兵制,乃是一种寓兵于农,守屯结合的建军制度。顾名思义,卫所有守备和屯田两项职能,其中的军户有事调从征,无事则还归卫所屯田。是故,明太祖朱元璋曾言:“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明朝的卫所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其下由都指挥使司、卫指挥使司、千户所、百户所等军事行政单位组成。这些军事行政单位并不仅仅是军营,而是由五军都督府负责管理的如府县式的行政单位。比如天津三卫,在明朝辖地九千两百余顷,与州县无异;再如后世的厦门,在此时此刻则被称之为永宁卫中左守御千户所,是为郑成功的大本营。

而浙江的卫所自建立之初,最主要任务便是备倭。是故,浙江的卫所设置于沿海府县居多,位于嘉兴、杭州、绍兴、宁波、台州、温州等沿海六府的卫所多达十卫三十所,占据浙江卫所总数的六成以上。相对的,内地的卫所则偏少,其中金华府境内更是只有直辖于浙江都指挥使司的金华守御千户所。

金华守御千户所设立于洪武三年,编制有正千户一、副千户二、百户十,其听讼设镇抚一,以上皆世袭军职,其卫所衙门就在府城酒坊巷的巡按御史行台左近。

太平天国时期,忠王李秀成的堂弟侍王李世贤攻下金华后,将已经改为试士院的巡按御史行台与金华守御千户所原址统一修建为侍王府,乃是后世中国留存的太平天国建筑中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宏大、壁画等艺术品最多的一处。

而军镇这个单位则属于镇戍制,在明朝则始于永乐年间起逐步建立的用以防备蒙古人的九边十三镇。随后,尤其是在募兵制盛行后,开始逐渐在全国范围蔓延开来。

在明初的卫所军制下,卫所武官平日在卫管军,遇征行,“则率其属,听所命主帅调度”。战事结束。兵还卫,将归朝,将领与兵士之间没有密切的联系。永乐以后,常备兵制———镇戍制产生。总兵等将领长期镇戍边镇,统率营兵,将领与兵士之间的联系特别是在家丁制兴起后也逐渐的紧密起来。

陈文口中的金华镇源于自天台山出前王江授予的金华总兵的名义,只是南明时期制度已彻底败坏,他此前还有鲁监国任命的大兰山总兵的职务。可那时他和王江则早已被迫南下天台山,更不要说是在大兰山上驻军了。

至于金华卫在理论上则属于是原本的金华守御千户所的延伸,不过陈文并不打算按照明朝的卫所制度来建设金华卫,所以原本的金华守御千户所则势必会进行裁并。

听到陈文提出要建立金华镇和金华卫这两个军事行政单位,在座的数人尽皆瞪大了眼睛看着陈文,一个个如饿狼见了肉的目光让陈文鸡皮疙瘩直跳,就连那两个文职幕僚也只是稍微含蓄了一些而已。

对于他们的反应,陈文很能够理解。无论是军镇,还是卫所,新的军事、行政机构的建立都意味着权利的授予。而他们这些追随陈文有年,屡立功勋的高级军官和幕僚势必将分到最大的一块蛋糕。

“金华镇下设南塘、义乌、东阳三个战兵营,镇直属部队以及若干编制不一的守备部队,负责王师在这片新近光复的土地上的进攻、守御等军事任务。其中金华镇以镇守总兵官为主帅,三个战兵营的指挥为协守副总兵,镇直属部队主将为参将衔,各守备部队负责军官按照配置兵力和镇戍地点分授游击将军、守备和千总等军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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