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棠放了团团去看热闹。
丫头回来便不无夸张的,大肆描述了禹王府搬迁的盛况。
说是行礼就装了几十马车。
禹王穿着太子服制,在礼部指引下,按祖制规矩,行了迁宫礼仪,好不庄重,好不威风。
现场群臣道贺,万众瞩目,那场面,隆重堪比天祭。
唐棠彼时在写字,听了半天抬起头来,问了一句:“团团,看到瑞王了吗?”
团团:“看着了看着了,奴婢正要说呢,禹王,哦不太子爷还特地跟咱们王爷说话了,说的什么不知道,看表情,兄友弟恭,特别和谐,奴婢觉着,咱们王爷无势也挺好,你看禹王对别的王爷就不见得这样亲厚了,对咱们王爷毫无防备。”
唐棠:“呵,你又懂?”
团团:“奴婢当然懂,大家私下里也都这样说的。”
唐棠:“行行行,你懂,你懂,咱们小团子,懂的最多。”
团团笑嘻嘻凑过来,这一阵唐棠对她又特别好了,她们之间便恢复了以前毫无芥蒂的主仆关系。
“嘿嘿,小姐,奴婢觉着啊,你留在京城有望了。”
唐棠嗤了一声,继续写字:“磨墨。”
团团:“能留在京城,小姐你不高兴吗?”
唐棠的笔尖停了下来,摇头轻笑:“你不懂。”
团团:“嗯?”
唐棠笑了一声:“不说了,磨墨吧。”
留在京城意味着,秦瑞阳永远不会放弃。
意味着,他随时会被那泥泞漩涡吞噬。
意味着,她跟秦瑞阳之间,永远不可能存在单纯的感情。
爱情就不指望了。
友情什么的,那也是变质的。
心里不舒服起来,笔下的字,更难看了。
团团是个文盲,从很早之前在瑞王旧府拿到唐棠给瑞王开的那一张张牙舞爪的药方开始,就觉得丑归丑,但这是小姐的墨宝,必是丑的有名堂,恐怕是什么特别高级的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