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春雨如丝似雾,波士顿的春雨淅淅沥沥,身材高大的李家明撑着雨伞步行在春雨里,伞下还有个背着旧牛仔包的柳莎莎。
女人是一道题,对于初涉情场的男孩很难解答,对于社会经验丰富的男人又很好解答。初恋是最令人刻骨铭心的,虽然它几乎都以分手结束,他们两人虽从未挑明过,但却是彼此的初恋,只是因为一场误会而劳燕分飞。
时过境迁,当初的误会早已消融,但新的心结又起。好在李家明私生活很检点,被漂亮姑娘倒追几年,还能坐怀不乱。也好在他有个好朋友,杨芬华是柳莎莎的闺蜜,时常会有意无意说点他苦行僧式的生活。
女人之间的友情很怪,所谓闺蜜就是一方可以对另一方所有事务都指手划脚,而被指手划脚的一方经常宁愿换男友也不换闺蜜。潜移默化间,让本以对他断了情丝的柳莎莎又起情愫,毕竟初恋太让人刻骨铭心,身处异国他乡尤为寂寞,夜深人静时总会有往事涌上心头。
最重要的,也是最让她矛盾的,那就是她出国留学的事。从她要强的个性上说,那是对她的侮辱,可站在李家明的角度上来说,却又是默默的付出,而且不惜让她误会也要送她一程。那是一种很深沉的感情,远不是赵剑锋当初可怜央求能比的。
当然,关键是李家明低头了,在她记忆里从不妥协的李家明居然为了她慌张、央求,让外刚内柔的她心软了。
李家明是谁?
老家的人称他为‘懒鳞’,除了说他前途无量外,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此人极骄傲、暴虐,触怒了他就会吃人。事实证明,他确实暴虐,十一岁刚跟杀人犯打架,十二岁刚跟街上两大混混头子争斗;他也确实有骄傲的本钱,即使来了异国他乡也能一飞冲天。能让一个如此骄傲、暴虐的人低头、央求,可见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只是,与上一次心软后的恋爱不同,这一次柳莎莎有一种甜蜜、踏实的感觉;而不象上次那样好象有点甜,但更多的是大家都恋爱她应该也恋爱式的随大流。
两人共着一把大伞走着走着,终于走到了目的地,位于哈佛与IT之间的一家市前。收了黑色的雨伞,同样觉得甜蜜的李家明将滴水的伞放进放伞器,跟在女友后面去买东西。市的收银台上方有个牌子,上面写着‘1o件以下商品快收银通道’,李家明特意多看了几眼。
在IT拿了双硕士学位的大瘟和孙维刚都说过一个段子,大意是曾经有个手推车里货物满满的愣头青,每次都不走这个通道而是走另外一个通道,哈佛的学生说那是IT学生,告示也不认识;而IT的则会说那是哈佛的,连数都不会数。
“看什么呢?”
“呵呵”,李家明说起那个段子,引来女友的缅怀,“跟我们从前一样,我们不黑你们,你们也得黑我们。”
“莎莎,这可不对”。
“怎么了?”
“我们正年轻呢,哪能轻易缅怀往事?”
柳莎莎嫣然一笑,大眼睛扑闪几下,反问道:“那你呢?”
“我”?
怦然心动的李家明笑了笑,伸手揽着她瘦弱的肩膀,也感慨道:“我经常梦到我们大雪天爬花山,去年回国,我还特意步行上去了。”
“我也梦过,还记得跟我们一起去竞争的森伢吗?”
李家明想了想,终于记起那两个林场子弟,柳莎莎有些落寞道:“他死了,上个月骑摩托车跌死了。以前我们住对面,我耶耶跟他耶耶是蛮要好的朋友,他结婚还来请我们吃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