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二章 家臣蛤蜊(1 / 1)

大秦钜子 暗夜拾荒 1592 字 2个月前

“主公,包扎已毕,您下地试试,看是否有碍行走。▲-八▲-八▲-读▲-书,.◇.o≧”

熊洞里,李恪清洁溜溜,任由蛤蜊为他糊浆上药,再用剖成细条的夏布严严实实包裹住两条整腿。

李恪依言下地。

蛤蜊的手艺是极好的,自配的药浆清清凉凉,偶能感受到一些酥麻,恰好掩盖了伤口的疼痛。

他如今自腿根到脚掌都缠死了绷带,但膝、踝之处皆是单独包扎,手法与后世的三角包扎法很有些神似,既不会妨碍行动,又不会让掺了蜂蜜的药浆糊得到处都是。

李恪觉得自己甚至能撒欢跑起来。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取了全新的深衣披上,束紧手弩,扎好腰带。

“蛤蜊,家中身份尚未露白,以后人前莫要称我主公,还是如往常一样,呼我先生。”

蛤蜊抱拳铿锵:“唯!”

李恪拍了拍他的肩,抬起头,对着苦酒里的方向一声叹息。

蛤蜊是吕雉请来的救兵。

一听说李恪或要在楼烦遭难,她在众人忙乱之时就带着李家的玉牌去了蛤蜊的新宅,言明利害,痛晓成说,并以伯益之后,李牧孙府主母的名义,干脆利落将蛤蜊纳为家臣。

纳臣是一种古礼。

家臣的身份近似门客,又高于门客,照理说非圣人之后,显贵之家不可纳容。

以李恪现在的身份,纳容家臣为时过早,便是他真有这心,愿意跟从的人也是凤毛麟角。

因为家臣制度所代表的是一种神圣的,放之天下皆准的契约,即臣以身家献主,主以荣华赐臣。

现在的李恪可没有任何荣华可以许诺给别人。

但蛤蜊毕竟不同。

二十年前他是无姓的野人之子,五年以前他是云梦泽的鄙陋渔夫,去岁今日他是北境某个黔首家的赘婿,十数日前,他才堪堪藉由李恪之力,在苦酒里落户安居,做成了有田有宅的一家正主。③≠八③≠八③≠读③≠书,.↗.o●

他的人生一直都在拔进,每个阶段都有如神明助臂。

自学成医,再不为伤病困苦;救人一命,取到了大秦民籍;乍遇贵人,脱去了赘婿之耻……

如今有人告诉他,李恪是圣人之后,看重了他的人品忠诚,要给他挂姓封爵的机会,他凭甚不搏?

成则封妻萌子,一世荣耀!

败?只要侥幸逃得性命,大不了带着妻儿回去云梦泽的孤岛,渔猎泛舟,莫非还真能饿死不成?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蛤蜊就下了决心。

他辞别主母,告别妻儿,背着鱼叉,赶着车马,在吕雉的引荐下,加入了搜索李恪的救援队伍。

这让李恪不由感叹,吕雉果然是吕雉啊……

就在其他人还在担忧事件发展的时候,吕雉已经为最好的结果做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如果李恪侥幸逃出了楼烦城,却又身负重伤,该怎么办?

蛤蜊会骑马,但吕雉硬要他赶着马车,车上有吕雉备下的干爽衣物,干净夏布,数额不少的金钱以及在短时间筹措起来的一小篮草药。

明明看起来就是个又软又糯的漂亮妹子,一遇到事情怎么就完全不一样了呢……

李恪轻声怒赞:“吕阿姊,危难之中方显英雌本色。”

蛤蜊愣了一下:“主……先生方才说什么?”

“没什么。”李恪哈哈一笑,对蛤蜊说,“待此事了结,莫忘了跟主母说清楚,我可是从从容容潜出楼烦城的,没有受伤,连一根毛都没掉过!”

蛤蜊古怪地瞥了眼深衣下露出的绷带,素白的绷带渗着药浆,青黄隐现,看起来比实际情况瘆人得多。

但李恪似乎很坚持……

他叹了口气,昧着良心抱拳回应:“唯!”

李恪在蛤蜊的搀扶下走出熊洞,和由养、灵姬打了招呼,走到火堆边,一脸端正跪坐到辛凌对面。

辛凌正用娴熟的刀工剔着熊肉。

肉用宽叶包在面前,每一刀都是长宽粗细几近等同的小小一条,她用精确的发力把剔下的肉黏在刀背,递到嘴边小口吃下。

李恪暗暗乍舌,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人吃烤肉也能吃出皇天贵胄的风范,浑身上下竟能不沾染一丝油腥。

辛凌放下刀具,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包扎已毕?”

“要连换三日药浆,此后再每三日一换,蛤蜊君说如此施为,两旬或可痊愈。”

“可能行走?”

“我正要与辛阿姊说一说往后的行程。”李恪接过蛤蜊取过来的熊肉,吭哧吭哧切下一块,塞进嘴巴嚼得苦大仇深。

“讲。”

“楼烦县内估计已贴满了我的通缉,山阴县是汜家老巢,估计也好不到哪去,所以……”李恪放下刀,捡了一块石子在地上划线,“所以我等沿山势向东,转道向北,至平城出山。平城向西皆是草场,循着县道,我等可一路畅通,直驱善无!”

辛凌皱着眉想了一会儿,又一次拿起刀具,剔了一条细肉:“今夜早睡,明日起行。”

这就是认可这条路线了……

李恪拍拍手丢掉石子,也捡回手边的小刀,切着肉大口咀嚼起来。

……

是夜。

山中的夜比里中更加宁静,偶有淡淡的蒿臭萦绕鼻翼,那是蛤蜊在洞口熏了驱赶蚊虫的药草。

药草的气味有些刺鼻,李恪翻来覆去睡不安稳,只有坐起来,靠到洞口,看着天空怔怔发呆。

星空俊朗!

繁星之下,萤虫漫山。由养在洞外抱剑值守,灵姬在他边上叽叽喳喳。

扭头看向洞里,辛凌在另一处石台睡得安稳,蛤蜊则抱着鱼叉,缩在一处平整地上打着呼噜。

真不像逃难的氛围……

李恪叹了口气,从怀里摸出墨翟的遗书,就着星光读起字句。

短短的几行字,李恪看了不下百遍,以他的记忆力早就能倒背如流。但他还是习惯时时取出来读,因为他总觉得,在那种淡淡的遗憾、感慨、不舍之下,墨翟似乎还有别的意思。

比如为什么要用拼音?

李恪用手指摩挲着锦布上极富颗粒感的墨迹。

锦布上是李恪亲手默写的简体字版本,用的还是行草,当然不是什么拼音。但金板上的原文却是实实在在的拼音,而且不做分隔,上下行文。

只从那种不人道的行文和堆砌方式来看,墨翟用拼音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不希望别人破译出来。

但是……遗书这种东西他自己又不会天天看,不想叫人看懂,不写不就好了……

总不会是奢望着以后再有个人像他一样流窜过时空界限,又恰好看到金板,好继承他的遗愿,顺带帮他照顾整个墨家吧?

李恪哑然失笑,只是笑得有些难看。

现在不就找到了么?

李恪皱着眉自我检讨。

来到秦朝以前,若是有人跟他说,人可以像书中一样履历历史,他不仅不会信,还会把那人当成深度的小说情节妄想症患者,离得越远越好。

可是来了以后……

人可以穿梭时空么?

可以。

自他以后,还会有别人过来么?

会的!

无独有偶,后世有六十亿人,每天发生的奇谈怪论不知凡几,任何事情,有一必有再!

既然自己会这么认为,那墨翟凭什么就不能这么认为?

如果墨翟也觉得后来者必然会有,会给后人留下些什么?

一个不得志的失败者,一个数百年前的古人,又能留下什么东西……

遗愿和请托?

“我去!你要我做接盘侠?”

“什么侠?”一片静谧当中,辛凌的声音兀然响起,清脆如铃。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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