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解!”裴奚贞眼珠子转了转,倒头继续睡。共扑名号。
我完全是苦工般的待遇,按下车窗吸了根烟,打起精神接着前行。眨眼间过了一小时,我驾驶着军用越野进入了大咧崴子镇,城北市郊分界线至此的途中,我始终没看见有田地的存在。问清了葫芦村的方向,我打方向盘沿东口离开了镇子,约有两公里的间距,玉米地映入眼帘。
我瞧了眼睡得正香的俩人,使坏般的急刹车,林慕夏和裴奚贞全嗑醒了,我解释道:“有块石头,没注意嗝了下。”
林慕夏懒得跟我计较,她拉开手包,把史玉清拍得相片分了一半给老狐狸,“Sr,现在蓄满了能量,咱俩得集中注意力了,你负责左侧,我负责右侧。”
“原来你们是为了养好精神。”我心中释然,不好意思的笑道:“我把速度降低一半,你们眼睛不够用时,就说哦。”
接下来,军用越野犹如一只巨型蜗牛般,缓慢的朝葫芦村移动。
林慕夏和裴奚贞擦亮了眼睛,唯恐漏掉每一根草木。离葫芦村还有两公里的时候,裴奚贞突然道,“小宇你停车。”他拿着其中一张彩图,凑到林慕夏的后脑勺,“慕夏,你瞅瞅这是不是?均有一块凹字形的地。”
“Sr,这不是的。”林慕夏轻轻摇头,她手指戳向彩图的右下角道:“这儿一块长度约有小臂的条形石头。”
我重新踩住了油门,一只手拿烟一只手操控方向盘。这块玉米地的尽头,是条笔走龙蛇般的曲道。拐了十来个弯,再现一块玉米地。这次林慕夏打起十二分精神,隔了半分钟,她甩动手中的彩图,“凌宇,可以停了,事地点!石头、小树、玉米地,庄稼整体的大致轮廓,与图中的一模一样!”
裴奚贞揉动眼皮道:“慕夏,这块好像没有稻草人。”他手按在一张彩图的边缘,史玉清仅无意拍到了稻草人的一半。
“凌宇,在往前是不是就到葫芦村了?”林慕夏拧紧了眉头,她若有所思的道:“我怀疑别人动过手脚,毕竟一摸一样的地段很少,而稻草人是能被移动的。”
我刹住了车,双手握住手枪和电击剑,跟裴奚贞、林慕夏一块走下道路的右侧,我们警惕的望着玉米地,这果然是昨晚丁、史二人现所谓“天南食尸鬼”的地方,因为不少玉米梗均被压折倒地。
这时,一阵轻风吹过,不仅带来了泥土的芬芳,还掺杂了熟悉的冲鼻味道。
裴奚贞抽了抽鼻子,他打开手枪保险道:“我闻到了一股腥味,源于玉米地的不远处。”
低下头,我望见了隔壁垄沟间渗入泥土中的一大块血迹,只是绝大部分被掰折的玉米叶子挡住,不怎么能明显。
我们仨切换了垄沟,顺着地上的拖痕,边走边扒开近一米高的玉米梗,约过了五六米,一具尸体赫然呈现在我们眼前!
观其剩余的半边脑袋,是短,所以疑似被当初啃死的记者丁某。他的左半侧脑袋,是颅骨!没一点血肉,干净的犹如被舌头舔过般,不仅如此,他的左胳膊、左脖子、左肩膀、左躯干、左大腿,均像是被专业的剔过肉,仅有森白的骨头◇半身与右半身的骨肉相连处,不是想像中的平整切口,反而遍布了齿痕,完好的右半身边缘,隐隐有皮肤被撕裂的趋势。
狗面人竟然如此饥饿,硬生生的吃了半个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