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眼,周军就感觉手脚不听使唤,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周军宁可带队参加警匪枪战,也不愿来围剿一个面对枪口还能保持这般模样的人。
在八名警察的注视下,龙九垂下右手,轻轻莫了莫绑在腿上上的枪袋,那里面有一把精致银枪。
仅仅是莫了一下,这个敏感的动作就使周军扣在扳机处的手指紧了紧,而后龙九又在众目睽睽之下慢慢收回右手,伸入怀中。
“举起手来,不然我就开枪了!”周军不知道是多少次重复这句话。
龙九依旧没有按照周军所说的做,犀利的眼神与淡漠的神情一如既往,仿佛对准她的那些不是手枪,而是烧火棍。
周军的内心开始斗争,他一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人,在这么多手枪对准的情况下还能这样沉着,这样随意。
周军想开枪,可手指不听使唤,两手两脚都不听使唤,身后的七名警察也是一样。周军慌了,乱了,想到了十二年前刚刚当上警察的一个夜晚,那夜他追击一个抢劫犯到了小巷,被反过来步步逼退的时候也是这种感觉。毛骨悚然。
慌乱中,一声巨响在周军耳边响起,一个心理承受能力到达机制的警察动手了,枪口爆出一片火花。
子弹呼啸而出,周军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龙九向左偏了偏身上,远处围观的人群慌乱了。现场却是异常寂静。
一秒,两秒,三秒……不知多少秒,周云眼前那道模糊的人影还是站着,还没有倒下。
“周军,你知道吗。步枪子弹的速度大概是每秒一千米,与其相比手枪子弹的速度只有三分之一,也就是三百五十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