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战洪州(2 / 2)

东唐 楼枯 2367 字 1个月前

郑牧之见副尉周野朝他使眼色,便随周野出帐。周野道:“这个小女子就是上回送花篮给你的那位铃夫人,如何,我说她爱慕你吧,你还不信。她若对你没意思,这节骨眼上岂会来找你私奔。”

郑牧之道:“二哥,这时节你说这话。用不了半个时辰,你我都是大唐的忠魂烈鬼了。”

周野嬉笑道:“正因如此,更要抓紧时间一叙前缘,我这就去给你们准备洞房。”

郑牧之扯住周野,苦笑道:“或是有缘,却是无份,送她走吧,我不愿连累她。”

周野道:“罢了,罢了,这时节你也确实没这份心思。洪州城是守不住了,不过咱们还有条生路,还没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你还记得上次我出营去诈降的事吗?两个贼首都答应了,那个水仙还收了咱们的珠宝,眼下咱们就将计就计,假装去投敌,趁机掩杀,除其首恶,贼众必然大溃,届时谁胜谁负还有得说呢。”

郑牧之大喜道:“二哥,你果然是深谋远虑!咱们这就走。”

周野笑着扯住他,指着帐中端坐喝茶的风铃儿道:“她呢?你如何安置?”郑牧之脸颊一红,道:“她既对我有意,我岂能辜负了她。留下,此战不死,回来娶她!”

周野激赞一声:“好!”

陈苏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阴沟里还能翻了船,煮熟的鸭子忽然张嘴咬了自己一口,咬的自己皮开肉绽见了骨头。郑牧之和周野两个率两百来人,说是来归顺,还带了一个美艳的少妇来献。论理自己是龙王嘛,对女色是不在乎的,可是人家一番好心好意,拒人于千里之外也不恰当,所以陈苏还是勉为其难见了一面。

为策安全,郑牧之和周野都被卸了铠甲兵器,徒手的两个人,再大能耐又能把赣江龙王奈何。陈苏因此不防备,一腔心思全在他二人所献的女人身上。陈龙王忍不住鼻血横流,心里激情澎湃,这个小女人,真他妈的太够劲了。

自己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出来闯荡为的是啥,不就是为了眼前这个尤物吗?

还要装什么正经,在两个诚心归附的手下败将面前?

来吧,美人,让龙王爷来超度你,龙王爷不光在水里能折腾,在床上也一样。

陈龙王鼻血流的更猛了。毛乐揪了两片树叶,吐口吐沫洗了洗,跪在龙王面前,给他塞上,并小声提醒道:“有人看着呢,别要盯着女人看。”

陈苏悚然一惊,忙正经端坐起来,咳嗽两声,正要说话,鼻血突然冲破树叶狂泻而下,那个美貌的难以言状的美人儿竟然揉动腰肢,巧笑着朝他走了过来。

陈苏咧嘴大笑,笑声旋即凝固在脸上,美人儿趁他不备从袖子里摸出一把精光闪闪的匕首,当着他的面镇定地送进了他的心口,龙王脸色苍白如纸,他挂着哭腔问他的美人:“为何要这样?”

“因为你是狗贼,因为你该千刀万剐。”美人微笑着转动了一下手腕,血如喷泉般从陈苏的心口喷出,陈苏跪地,扑倒,剧烈抽搐。

陈苏没有死,或许因为风铃儿的匕首太过精巧,没有刺中他的要害,或许他在洪州城下已经成了神。

袁州城下护城河畔,李熙坐在锅里洗了个热水澡,觉得浑身清爽,顺着梯子落在地下,冷的直哆嗦。毛乐巴结地递上一块毛巾,服侍李熙穿了衣裳,这才小心地问:“那两个狗官怎么处置?”

李熙道:“新余县的留着,萍乡县的交给七哥处置。”

毛乐善意地提醒道:“新余县的已经招供了,萍乡县的还什么都没说呢,送给七哥烹了,那笔钱可就什么都问不出来了。”

李熙道:“老实合作的就能活命,不合作的统统烹杀,我拼着几万贯不要,也不想被他们这帮狗官挟制,你懂么?”

毛乐摇摇头,李熙道:“你自然不会懂,你若是能懂,今天站在这发号施令的人就是你啦。去吧,龙王爷他哥,照我的话去做。”

李熙走后,蹲在铁锅下烧水的陈苏站起来,不满地撇撇嘴,嘀咕道:“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瞎猫撞到死耗子了,当初若不是我在洪州城下闹了一场,他能有今天?我……”毛乐瞪他一眼,呵斥道:“行啦,若不是总旗主舍命救你,你这回都烂在洪州大牢了。你还真以为自己是赣江龙王啊,龙王会让一个女人一刀捅个半死?你跟我一样,天生穷命,翻不了身的。怎么!我的话没听见吗,还不快去!”

陈苏嘀嘀咕咕,一瘸一拐地去了。在洪州城外挨了风铃儿一刀,虽然没死,却也是元气大损,被俘后在洪州大牢里被关了一个月,因为无法动弹,腿泡在淤泥里硬是给潮废了。若不是李熙拿袁州刺史把他换回来,这回怕真是烂在洪州大牢了。

洪州,好可怕!陈苏现在想起来就浑身发抖,那可真是场梦呀,一场不堪回首的噩梦。

毛乐挺起腰杆,把擒获的新余县县令叫过来,劈头盖脸地训斥道:“你们这种王八蛋,依老子的性子是见一个杀一个,一个都不留,不过总旗主是个有信义的人,答应你们谁把藏匿的银钱交出来就免一死,那咱们是说话算话的,啊,你可走了。回去以后洗心革脸,重新做人,以后再让我发现你们作恶,我依旧烹杀了你。”

新余县令点头哈腰千恩万谢地走了。

在曾经连看一眼都心惊肉跳的县尊老爷面前抖了一把威风,毛乐心情大畅,也就彻底忘记了被李熙奚落的不快。

李熙现在是一个贼,可他以前却是一个官,还是一个很大的官,王侯将相本来就是天上的星宿下凡,纵然一时落难,终究还是要爬起来的,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反之泥腿子就是泥腿子,注定一辈子让人瞧不起。陈苏如何?挺能折腾吧,忽悠了七八千人去打洪州,老天爷都显灵了来帮忙,结果又如何?功败垂成,自己个还差点丢了性命?

反观总旗主呢,本来是奉命去潭州护法的,走到袁州城下忽然感知洪州有变,立即半道折回,在高安县境内把“明火旗”一插,登高一呼,顿时应者云集。短短三天时间就募集了三千健儿,不仅信徒百姓来投,连官军都赶来投奔。

熊欣儿那八个小将,看似粉团一样的妙人儿,杀起人却连眼都不眨,心要多冷有多冷,手要多黑有多黑,可结果又如何,还不是被他三言两语就给说过来了?

人的命天注定,要想活的自在那就得认命。别老想着做出头鸟抖威风,躲在人家羽翼下面,安安稳稳过日子不也挺好的吗?

毛乐如此想着,忽觉心情舒畅,忽觉天地开阔,忽然感慨日子真是很好过呀。

不过他的好心情没能持续多久,一声刺耳的哭叫声凌空传来,让他的心陡然一缩。

“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瞧我这记性,真是要命。”毛乐用力地拍了拍宽阔的脑门,蹙着眉头朝翠竹掩映中的一座小院走去,那里关着一个女人,一个比让陈龙王流鼻血的女人更美艳一百倍的女人,可怜的总旗主一见到她也是鼻血狂流,用了一把树叶都没能塞住。

但毛乐相信这将又会是个悲剧,因为总旗主的痴情一片,在这个女人的眼里真是粪土不如,她视他如草芥,丝毫瞧不上眼,她或无勇气拿刀在他胸口捅个窟窿,但一定会把他的心伤的千孔百洞。

唉,这还真是桩孽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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