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活押.死押(2 / 2)

其实这种景象,恰如当时一名叫吉伯特.德.诺根特的贵族,在日记里叙述那样,“贵族们负债累累,农民们遭受饥荒盘剥。所以当十字军(朝圣者)突如其来地喊声一起,立刻到处得到响应,仓库的大门被暴力打开。原来价格贵的不得了的商品,被随意以低贱的价格出售了,比如五头羊只卖七个银便士。然后所有人填饱肚子后,便急不可待地要走上朝圣的道路,尽快把所有路途里不需要的东西,统统折卖为现款,这样价钱便不是由卖者而是由买者决定了,许多宝贵的田产,就这样以微不足道的价钱贱卖了。”

而最大的受益者。便是诺曼女子口中的各地教会、修道院,这些场所是不缺金钱的:它们的仓库里堆满了金银做的各色东西(包括许多古代金银钱币。教会储藏起来,不愿意送出去流通。他们短视地认为,若是露富,会遭到盗匪或武装领主的打劫),如果有需要,只要熔化一部分,做成各色钱币或银饼(当时西欧的教会、修道院和封建诸侯一样,拥有独立的税收权和铸币权),就能大片大片把贵族、骑士和农民世代的土地给买来。

比如西法兰克的莫雷斯姆修道院里的账簿上,清晰地记载——一位贵族出售给修道院大片的土地,获取了仅仅二十七个银里弗尔(里弗尔等同于磅,即由查理曼大帝规定的,以现代491克重为标准的新磅,比327克的罗马磅要重);而一位小康的乡间绅士兄弟,将果园出售,哥哥换取了一匹能装载行李的骡子,而弟弟换取了三十苏(苏等同于先令,一里弗尔的银,等于二十苏;一苏十二个便士,所以一里弗尔等于二百四十便士)的银钱;另外也有个贵族抵押了自己的富饶庄园,得到了十六个银里弗尔。

当然除去教会修道院外,对圣城的远征还有个受益者便是世俗国王,他们大部分以留守王国的名义,没去参加远征(当然,其实就当时情况而言,急着去参加朝圣的,不是破产的农民,就是平日在地方上好勇斗狠、劣迹斑斑的领主骑士,正派人没几个去的,尤其是君王们),这时候也趁机大笔大笔地收购抵押土地,比如法兰西的国王腓力,仅仅以一千五百银里弗尔的价钱,就买下了整个布尔日郡,因为布尔日的伯爵跑去参加休的远征军了......弟弟前脚去远征,哥哥就在后脚买地盘,当真是最惬意不过的买卖。

而卖土地的方式也各有所差,比如刚才那诺曼少妇所说,就有活押和死押之分。

英格丽娜在她们的解释里,明白了:所谓的活押,就是土地经营权和所有权依旧在我手里,但是我每年都必须把收成的部分,当作债务分期,抵偿给有债权的教会、修道院,直到还清为止;所谓的死押,便是彻底把经营权给教会,负债时期所有土地产出就归教会所有,而所有权契约教会也替你“保管”,什么时候你还清债务了,教会才把契约还你。

当然,活押借的钱少,死押借的钱就多,这也应该是必然的结果。

这群诺曼妇人的丈夫,有的是活押,有的是死押,但不管死活,她们都无心经营家产了,一群女人就往先坐船朝勒班陀走,而后再雇佣些骡子,从陆地或到君士坦丁堡,或到塞萨洛尼基,前往小亚细亚去找丈夫,海陆并行,也就是为了多省点钱,当真是可怜得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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