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幻影披风(2 / 2)

真龙五绝 反王 1676 字 1个月前

上官茹手中碧玉苍弓连连出击,专门点射跑得最远的漏网之鱼……

不到两分钟,战斗结束!

“呜呜……”

小火仰头大叫,然后跑到李天豪面前,一脸讨好的伸出利爪。

“你变成这个样子的时候,别离我们太近,更别跳到我们肩膀来!”

李天豪和上官茹往后退开几步,一边大叫,一边将一颗变异的元元丹丢到小火嘴里。

小火一口吞下,然后手舞足蹈的上下翻跟斗。

然后它下方的地面,很快被轰隆隆的砸出了一个大坑!

上官茹四周看了看,一脸的难以置信:这么多铁血盟的精锐,竟然被他们全杀了,前后不到三分钟!这感觉很不真实,如梦幻一般。

李天豪却是见怪不怪,说道:“走,教训欧阳雷那混蛋去。”

小火很听话,其他人都是烧成灰炭或者拍成肉泥,欧阳雷因为李天豪一开始的吩咐,却是留下了一条命。

准确来讲,是留下了半条命。

他此时双臂扭曲,脊椎折断,身上有大片烧伤的痕迹,嘴里大口大口吐血,其中夹带着内脏碎块。

显然,他留下的这半条命,在迅速流失。

上官茹脸上有些不忍之色,李天豪却是面色如常,淡淡说道:“他刚才出言侮辱你,你要不要好好将他修理一番?”

“不用了,直接杀了吧。”上官茹摇头。对于欧阳雷刚才的侮辱,她非常愤怒。但折磨人这种事,她真干不出来。

“那好,由我来处理吧。”

李天豪微微一笑,取出了一瓶变异的元元丹,倒出三颗。

看到他这番举动,上官茹连忙说道:“你不会是想喂给他吃吧?万一他变成小火那样,可就麻烦了!你要知道,他原本可比小火厉害了无数倍,起点更高!”

“我做事,你就放心吧。”李天豪将丹药瓶子收好。

欧阳雷此时勉强吐出嘴里的鲜血,嘶声道:“我是铁血盟的护法金刚,你们敢杀我,铁血盟不会放过你们的!”

李天豪不屑的笑道:“切,死到临头,还讲这么没营养的废话。隆冬强那家伙,我还不放在眼里。”

欧阳雷忽然狂笑了起来,叫道:“隆冬强只是铁血盟天理城分舵的舵主而已!我们铁血盟总舵里面,比他更厉害的强者,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你们就等着被灭族吧!你们家族的男人,都会被杀,老少一个不留!女人,都会被卖到青楼,让千万人****!”

一听这话,上官茹脸色微变,李天豪却是无动于衷的说道:“那正好,我正担心没人做我修行路上实战对手呢。”

“小子,你……啊……”

欧阳雷刚想说什么,李天豪一剑斩断他右臂,他的话立即变成了大声惨叫!

上官茹在一旁低声道:“用不着这样,还是直接杀了他吧!”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我们如果落在他们手上,只会更惨,特别是你……况且,我也不是故意折磨他,而是为了试验的安全,必须这么做。”

李天豪口中说话,再次出手,将欧阳雷彻底砍成人棍,然后又将那几颗变异丹药赢塞到他嘴里,逼他吞下。

上官茹想起欧阳雷刚才那番恶心话,知道自己落到他们手中,肯定是生不如死,于是也就不再说什么。

两人退开五六米的距离,盯着欧阳雷,看他是否会出现小火那样的变化。

片刻之后,欧阳雷浑身抽搐!

接着,他整个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干瘪下去,最终变成了一具木乃伊之类的干尸。

上官茹面露恶心之色,扭头走到一边。

李天豪皱起眉头,抓来一根树枝翻了翻干尸查看,却没看出什么来。

“变异丹药中的那股奇异能量,对人的作用有害,还是这家伙比较特殊?”

李天豪心中寻思,却没能得到最终结论。

这一战杀敌众多,战利品的价值却只有两千金币左右。因为死在小火手上的,几乎都是死无全尸。

李天豪刚获得古镇枯的宝藏,对这个也不太在意。稍微收拾一番后,便与上官茹离开了。

有了小火这一大杀器,两人直接选择直线路径回归天理城。途中,他们又干掉了铁血盟的两个护法金刚、三个堂主和一大帮小喽啰。

九天后,两人回到天理城,开始平分这一次寻宝的收获。

李天豪将古镇枯宝藏的所有金币,还有那八个乾坤袋,都给了上官茹,自己则保留那些变异丹药和丹药配方。

算起来,两边总价值差不多,李天豪稍微占点便宜,因为李天豪所要的那些东西,大部分都是有价无市。

上官茹没有丝毫不满。李天豪要学习炼丹,变异丹药和丹药配方放在他身上,显然更合理。况且这一行,李天豪是绝对的主战力。

李天豪拿起那件依然保持完好的黑色披风看了看,将古镇枯从魂灵石叫出来,问道:“这件黑色披风能保持一千多年,想必不是凡品,有何特意之处?”

“幻影披风当然不是凡品,这可是用龙皮做的!”

古镇枯这话一出口,李天豪和上官茹都下意识的惊呼起来:“龙皮?!”

李天豪又摸了摸手中的披风,皱眉道:“龙皮?你扯蛋的吧?”

古镇枯很坚定的说道:“真是龙皮,金角变色龙的皮!”

龙皮?变色龙?李天豪和上官茹先是一愣,接着一脸哭笑不得。

“我真想给你一脚!”李天豪笑骂,上官茹也是嗔怒的挥了挥手臂。

古镇枯连忙解释,说道:“你们别小看金角变色龙,那可是非常厉害的亚龙种之一……”

李天豪打断他的话,说道:“你就直接说,这幻影披风有和特异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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