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天无语,自己什么时候要自残了,你怎么不砍砍自己试刀,这屋外有的是树,你为什么不出去砍上一刀,非要将我的书桌劈了?对于程处默,凌天知道自己根本对这怪物没办法,要是以前,自己的杀人眼,从来都是一出一个准,可是自从到了唐朝,这久经沙场的杀人眼彻底是报废了,这群混蛋天生就是一副厚脸皮,从未有不好意思,自己跟他们对决,从始至终都是以失败告终。
程处默急道:“快说,你这刀是从哪来的,这么好的宝刀这世上可不多见。”
“闲来无事自己做的杀猪刀。”
什么,闲来无事自己做的?还是用来杀猪的,听到这程处默有股想撞墙的冲动,这可是一把罕见的宝刀,这可是多少嫩工巧匠都是做不出来的,可是现在竟是被这小子鼓捣出来了,还是闲的无聊做出来的杀猪刀,现在想想,自己的那把金丝小刀居然比不上凌天的杀猪刀,这人比人气死人,尤其是跟凌天这小子比,自认识这小子以来,自己就是被他一次次不可思议的能力震惊了,这家伙脑袋里似是装着无情无尽的东西,还都是宝贝啊,程处默现在完全相信,只要凌天想要做什么东西,都是一定会做出来,而且还都是极其宝贵的好东西。
凌天只是随口一说,可是看着程处默那一副惊得不知所以的表情,微微苦笑,至于么?不就是一把改良后的陌刀,它威力虽大,但也算不得什么神兵利器,你小子好歹也是一个将军,见过大世面的人,怎么被一把刀给震住了,这真是太丢面子了。
许久,程处默心中终于恢复了平静,看着手中的宝刀,想到凌天居然用它来杀猪,就有一种喷血的感觉,彻底崩溃了,这小子真是天底下最大的败家子,居然拿这宝刀去杀猪,这不是暴殄天物吗?这他娘的太败家了,想来不知哪个好命的猪能死在这种宝刀之下,我程处默自认为已是长安城第一败家子,可是跟这家伙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自己虽是败家那是因为自己家是国公府,可是这小子以前就是贫困之人,怎么也是如此大手大脚,现在看来,这小子这哪里是贫困出身,皇亲贵族都没他享受,吃的是美食,喝的是御酒,随便鼓捣出来的废物都是宝物,这小子就不是人。
这些世人看来都是绝世宝物,但在这小子这里,却都是被视为粪土,根本不心疼,难道这小子眼里就没有他看得上的宝物,那这小子心中的至宝到底是什么?难不成是天界神器?程处默有点恍惚,不行,这种宝刀我得留着,否则依着这小子,什么宝物到了他手里都是废了。
凌天见程处默贼眼一骨碌,就知道这家伙再打自己陌刀的主意,本想不同意,这是要拿给李世民作为范本,让李世民按着自己的陌刀制作大量的陌刀,最好创建一支独立的陌刀军,可是想想,这东西都是到了程处默这土匪手里,哪里能要的回来,反正做一把陌刀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就给他了。
程处默再一次证明了凌天的败家子行径,这种宝刀想都不想就随手送人了,这小子不是人啊!程处默生怕凌天反悔,连自己来干什么都顾不得了,紧紧抱着陌刀跑了出去,凌天一丝好笑,哎,终于送走了这个土匪,看着一地的狼藉,得重新制作书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