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带着我的兄弟们给自己挣一份家产,用足够的战功封妻荫子。
这一次,我会和大家共同进退。
前行路,很危险,可是我们不需要害怕,敌人不过是豺狼而已。
而我们是最厉害的猎人。”
完颜康觉得自己这个妹夫太厉害了,又会说,又有头脑,身边的妹子还那么漂亮。
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啊!
他们合计以后,安排步兵绕路铁岭,把符箓送回燕州,那边自然有人送到京城献俘。
要整合全部的骑兵,奇袭!
一路杀过去,不管到哪里都是寸草不留,和敌人打一场游击战。
贺兰敏之可没少听杨凌讲游击战,打的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反正他们是骑兵怕什么?
一个敢想,一个敢做,两个人一拍即合,稍微整合以后朝匈奴而去。
……
今天是镇北军在草原的第三天。
李药师把手下的十万大军分成了十个万人队,随时保持联系,又各自奋战。
就像李云龙把独立团分出去是一个意思。
十万大军的目标太大,不适合在草原奇袭,会被敌人轻松发现。
十个万人队,见人就杀,然后一把火烧了。
杀完、烧完以后就走。
这是李药师一直想做的事情,他知道蛮族就是一群豺狼,养不熟,只能杀。
可这种事不是你想做就能做的,草原一统后,发动大规模的战争很不理智。
损失太严重了。
现在不一样了,龙傲天带走了二十万草原蛮族,剩下的这三瓜俩枣有什么好怕的?
杀就是了!
三天的时间里,大大小小的部落摧毁了七个,杀了将近两万人。
有老人孩子妇孺。
若是之前,李药师还会带走俘虏,可现在没有时间,只能杀!
一路杀过去,最快的时间把草原推平,和杨凌会和。
如果杨凌有了意外,李药师哪怕荡平草原,也没有颜面去见自己的妹妹李南栀。
夜色降临,李药师端着一碗酒,坐在一块时候上。
他今年四十六岁,两鬓已经灰白,看上去十分的苍老。
常年在北疆,脸上的肌肤也很粗糙,唯独那双眼,十分的凌厉。
“还有十天,我们就能横推匈奴王账!
再有十天,我们就能和杨凌会和!
剑晨那边有消息吗?”
“剑晨已经和西域联军遭遇,双方发动了几次试探性的战争,双方都有损伤。
波斯明教教徒相助剑晨,才挽回了劣势。”
下属汇报道。
李药师一愣,西域联军不过是一群垃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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