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驴铃铛在官道上响起,叮铃铃,叮铃铃,男人嘴里叼着一根草,哼着小曲。

他最是喜欢天黑赶路的。

黑夜总是带给人一种神秘感,仿佛在这黑夜里什么都可以发生,给人以无比的刺激。

他想着,最好是遇到一两个精怪,同他坐下来喝上一杯,他腰间的葫芦里装着师叔的酒呢,为着偷酒,他马都不能骑,只能跑去问古月派借马。

可古月派哪里有马?老掌门不舍半天,牵出了一条毛驴,千叮万嘱让他最好是牵着走,不能骑,老驴承受不起他的体重,要过劳死的,驮着他的东西便行了。

真是的,要是牵着下山,那还不如他直接背着东西下山呢,何必带着毛驴?

不得不说,有时候就不能小瞧了老家伙,毛驴虽有年纪了,跑起来还是比人快的,而且耐力还行,一路从梅山差不多到河州,愣是没见它喘个几口大气。

再走一个时辰左右,估摸着便到河州了。

王乐章小曲哼得更响了些,京城繁华,美酒佳酿无数,还有小师妹可撸,人生巅峰不是?

他抬起手里的杆子,让挂在老驴前面的胡萝卜挪后了一点,老驴终于是可以吃上了,吧唧吧唧,吃得可真香。

他没打算投栈,在这河州外寻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打开美酒,希望能逢上一二精怪与他痛饮,岂不美哉?

“这山高高,水迢迢,毛驴就着萝卜嚼,这天黑黑,风细细,蚊虫叮着乐章吸……”

他把席子摊开,在地上铺垫起来,啪啪抽了自己两耳光,打死了四只蚊子。

把毛驴拴好,燃起驱蚊草,拿出葫芦酒壶,躺在了席子上,翘起了腿,扒开酒塞子便咕咚咕咚地喝了一大口。

梅花酒,去岁的梅花酒,入口清冽香醇,那一口真的醉人了。

醉得他都似乎听到了马蹄声,很多马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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