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多,那些街面上,没有馆子的昌妓,少了许多。
不过也有为了几个铜板,又自认为不至于那么倒霉的,站在巷口显眼处,摆弄着身子,招揽过往路人。
说是路人,其实都是来寻欢作乐的。
不同于十米巷那边去的人,能来这的,基本都是一些穿着普通,甚至有些落魄的男人。
这些男人,年纪基本在四十左右,形形色色,唯独一样特征相似,就是穷酸样。
汗水臭气,夹裹着低劣的胭脂气味,实在难闻。
不过比起夏天提刑司的停尸房,这气味,都算是香水了。
唐十九站在一群昌妓中间,涂抹着厚实的胭脂水粉,特地在眼皮那边沾了点胶水,眼角弄的耷拉一些,样貌就显的平庸许多。
加之身上粗俗的衣裳,脸上厚实的脂粉,还有买了的一整套低劣的行头,在这灯光迷离暗沉的巷子口,她的夺目光彩,都被掩盖的干净,远看,和那些招揽客人的女人,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唯独稍稍有点不同,她光洁的臂膀上,一对黄金桌子,虽然不粗,不过在灯光下一闪一闪的,很是金贵。
最近这里命案频出,来逛的人就不多,但凡来的,也都放着几分的小心,只找那些馆子里的姑娘,唐十九和周围几个姑娘,生意清冷。
偶尔来了一个,几人哄抢一番,被其中一个带着个男人的女子抢走了。
站了半夜了,有些人站的无趣,开始在边上聊天。
唐十九凑了过去。
有人看上了她的镯子:“你这双镯子,是真金的吧。”
唐十九点点头:“是啊,我前夫留给我的。”
大家打量她:“你都成果亲啊,你还来做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