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天道酬勤(2 / 2)

没想到,种了水稻的田,肥力正足。当年,朱世喜种的苦瓜就长得特别好,加上朱世喜的精心侍弄,最后,两亩多田,前后共收了五千多斤苦瓜。朱世喜和朱世寿两弟兄一个种,一个卖,完全就是天成搭配。特别朱世寿的自行车要卖苦瓜上起到了极大的作用。每隔两三天,就要摘两大筐,朱世寿利用自行车的方面,都是驮运到县城去卖,这样卖的价钱自然比在镇上卖得好。而仅这两亩多田里种的苦瓜就卖了三百多块钱。这在收入还非常低的时期,是相当高的收入了。朱家种苦瓜所获得的这种巨大收入,很是让生产队和周围的其他农户羡慕。

包产到户后,只要完成承包任务,该交给国家的按照交给了国家,剩下的就全部是自家的了。但朱世寿因为给生产队说的是外出学手艺,按照土地刚承包时的规定,外出务工的人仍然要向生产队缴纳务工收入,以作为生产队的集体经济收入。由于土地承包到户,劳动力价格明显比原来高了一些,工匠每天的报酬已经由原来的平均三角五涨到了四角到四角五,虽然交给生产队的钱也提高了五分,但对朱世寿来讲并不是什么问题,因为他本来就没有学手艺,也并不是靠工钱收入。再加上朱世喜种苦瓜他跑销售,收入远远比做手艺高。因此,朱世寿按原来和生产队约定的,把该交给生产队的钱交了后,朱家两兄弟这一年时间,就挣了两千多块钱。这在当时,可以说这个收入简直不敢想象。而这对朱家两兄弟来讲,也不蒂是一个天大的惊喜。

那个时候,在城里工作的人,每个月的工资也就几十块钱,譬如朱世禄,尽管是伍城县龙台农机厂的副厂长,但每个月的工资也只有三十多块,加上几块钱福利,一个月的总收入也不到四十块钱。尽管后来实行计件承包,如果生产得多,每个月就能够多拿一些奖金,但也只有五十多块钱。一年下来,也就五六百块钱。朱世寿和朱世喜两人,一年挣的钱平摊下来,差不多是朱世禄两年的工资收入。

有了这一年巨大的意外收获,更是激起了朱世寿两兄弟的极大信心。特别是朱世喜,他对朱世寿说:“二哥,下来后,你帮我出出主意,我们把我们家的几亩田地好好地谋划一下,种上最能够卖钱的东西。我在家好好地种,好好地管,种出来的东西你拿出去卖个好价钱,要不了几年,我们家也就可以成‘万元户’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朱世喜听到了“万元户”这个新名词。

从朱世喜的话里,朱世寿也受到了极大的感染,他也满怀信心地对朱世喜说:“老五,你说得对,只要我们两个人努力,一定能够让我们全家人都过上好日子。”

有了第一年的良好收成,有了具体的奋斗目标,兄弟俩也就干得更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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