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0)请君入瓮!(3)(1 / 2)

小朱雀是自己的契约兽,还是他非常喜欢,早已经认定为自己人的契约兽,这样的存在,他都能想这么多,那要是面对的是敌人,又会如何?想想还真是有些难以置信,可见人一旦魔怔了,还真是有够可怕的。今日若不是小鸾开口阻止,欧阳夏莎还真不知道自己会变得如何?之后的事情又会如何展!看来以后自己不管是不是在修炼,都不应该仗着自己的修炼方式与人不同不会入魔,就彻底的放下心来,什么都不戒备,事实无绝对,不会入魔,却不代表不会魔怔了,像他刚刚的幼稚举动,连自己都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的幼稚举动,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之前拍下的净心项链,欧阳夏莎本打算,连带着刚刚拍下的那些他根本用不上的装备一起丢给小白他们,让他们自己去决定如何分配的,可是现在,欧阳夏莎却改变了主意,这个净心项链,在他没有得到一件更好的净心装备之前,看样子是不能送给他们了。这倒不是说他自私,要知道,欧阳夏莎即便是魔怔了,最后受伤的也不会是他,毕竟,欧阳夏莎的实力放在那里,整个浩瀚都没有人是他的对手,这还是在他没有吸收掉所有的碎片,恢复全部实力之前,整个浩瀚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区区冥界?想也知道,这样的欧阳夏莎,一旦真的魔怔了,真正倒霉的会是谁了。

而此番小鸾之所以能惊醒欧阳夏莎,让其恢复理智,其实也不过是占据了现的早,欧阳夏莎还没有完全魔怔的优势,不然的话,先倒霉的,便是小朱雀,小鸾这些欧阳夏莎的亲近之人。

回忆一下曾经欧阳夏莎暴打雪蟒大人的场景,真是想想都觉得浑身疼痛,那还是在欧阳夏莎还保持着理智的状态之下,要是没有了理智,那后果,简直不可想象。所以,与其说欧阳夏莎自私,什么都先顾着自己,倒不如说,欧阳夏莎是在想方设法的保护自己身边的自己人,毕竟,作为当事人,没有谁比欧阳夏莎自己更清楚自己的实力,以及一旦自己真的魔怔,这身实力所要带给周遭这群亲人的伤害了。

更何况,欧阳夏莎就是自私了,先顾着自己了,那又如何?谁能说他半句不是?东西是他拍下的,现在也还在他手上,他给小白他们是情分,不给是本分,谁能说他有错?

至于魔怔与入魔的区别,其实也很简单。一来,入魔是直接堕入魔道,从修真过渡到修魔,且再无反悔或是回头之日了,可魔怔,却是一时间的迷茫,可以因为被人突然打断而清醒,也可以自己从中领悟到什么,然后走出迷障,恢复理智。二来,入魔的可能,是一些特殊的修炼功法完全可以避免的,就好比欧阳夏莎这样吸收自己过去的灵力碎片的修炼方法,可魔怔却不能,只能依靠一些特殊的法宝,比如欧阳夏莎手上的那件净化项链,才能避免,而欧阳夏莎恰好又是那个最好的例子,只是相比较而言,前者所耗费是时间比较短暂,后者却没有一个定数,根本就不知道会耗费多少时间。

不过想想也是,魔怔之人只有悟出了什么,才能打破迷障,自己走出来,而悟性这个东西,还真是不好一个把握的东西。好吧,其实说白了,自己走出魔怔就跟进入到一个阵法之后的结果差不多,都是需要靠自己去现的,只不过一个是现自己的缺漏,一个则是现阵法的破绽,而两者的相同点则是,都是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的。

这个小小的插曲,算是间接的给欧阳夏莎提了个醒,彻底杜绝了他以后有可能会出现的魔怔情况。只是这个时候的他们,没有一个人或兽兽,真的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毕竟,一个人是有多倒霉,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魔怔?还有,想要魔怔,又岂会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直到日后多次因为有这个净化效果的存在,让欧阳夏莎避开了许多次被人算计,误入心魔之阵,从而引强制魔怔的效果,却又被净化效果净化之时,欧阳夏莎以及小鸾他们,才万般庆幸,庆幸当年拍卖会上出现了那么一个小波折,不然他们如今可就真的要吃些苦头了。当然,这是后话,暂且可以不提。

好吧,扯远了点,不过话说回来,你别看欧阳夏莎这会儿想了很多,可却一点都没有耽误对小朱雀的回答。这不,只听见欧阳夏莎但笑不语的看了小朱雀一会儿,直到看的小朱雀尴尬不已,还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都要准备开始反省了,欧阳夏莎这才满脸笑意的反问道:“我的话,你都带到了吗?”

“说了,一个字都没有少,就连主人老大你把黑曜蚺拿出来,我都说了。我想咱们都这么熟了,应该不用瞒着他们吧?”虽然奇怪于欧阳夏莎的表现和反应,怎么看怎么觉得不是那么的正经,可欧阳夏莎却又什么都没有多说,让小朱雀又不自觉的怀疑,是不是自己太过疑神疑鬼了点?最后的最后,实在是看不出什么名堂的小朱雀,只能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疑惑的看着欧阳夏莎,然后给出了自己的回答。只是一开始小朱雀还回答的兴致勃勃,可说着说着,便开始心虚,便开始忐忑不安了,因为他终于意识到,他似乎不小心对外暴露了自家主人老大的秘密。

可不就是秘密嘛!要知道,黑曜蚺作为黑曜石晶精的伴生兽,有他的地方,就一定有黑曜石晶精,而黑曜石晶精代表了什么?那简直就是不言而喻。而欧阳夏莎既然能拿出一只黑曜蚺来,那么再多拿出一只黑曜石晶精,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总不能欧阳夏莎看上了黑曜蚺,却看不上黑曜石晶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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