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不死骑士(1 / 2)

黑水沼泽,一片位于天空之城密林深处的沼泽,怪物特色是鳄鱼,各种鳄鱼,根据官方资料上介绍,黑水沼泽中会刷新oss级怪物鬼眼鳄鱼,而刷新出的鬼眼鳄鱼有25%的几率是1级。

这就意味着,这片黑水沼泽注定是玩家的必争之地了,鬼眼鳄鱼的n值和成长星级都非常不错,比玄蜂都要略胜一筹,自然也就成为兵家必争之地了,宠物对个人实力的提升程度大家都看到了,烛影乱凭借一头噬天虎几乎战无不胜,甚至胆敢单挑我和林逸欣的联手,这足以证明一只高阶宠物的重要姓。

……

行会频道里,已经吵成了一团——

鬼谷子:“许阳被围住了,来几个人跟我去右翼冲一下,把许阳救回来,靠,花间派的人真多啊!”

杜十三:“他们的人都来了,那三个叛徒也在!”

许阳:“呸!春泥这蠢货想杀我?门都没有……”

鬼谷子:“许哥你都躺在地上了就别狠话了好不好,速度复活带人过来增援,看起来今天花间派是跟我们不死不休了!”

无关风月:“折戟副盟过来吗?”

我说:“已经在过来的路上了,大概20分钟后抵达,大家撑住啊!”

无关风月:“嗯嗯,你过来就太好了,北冥雪、一方盟主、明月副盟一起过来吧,你们四个人过来,我们也杀得有底气!”

“嗯!”

我心底微微一沉,没有想到连许阳都阵亡了一次,看来在黑水沼泽中的战斗确实是非常激烈的,许阳的装备已经非常精悍,至少半身的暗金器,能把他击杀掉,对方的火力绝对是非常强力的,今时今曰的花间派,不容小觑啊!

我顿了顿,冲向了天空森林边缘,几个橙色小点出现了,清风拂过,草地低头,几个漂亮出现在林间空地上,正是何艺、慕容明月、北冥雪三个人。

“陆尘!”

“走!”

“嗯!”

三人很有默契,会合之后立刻折转了方向,直奔黑水沼泽方向而去,不出意外的话,一刻钟内是可以赶到的,黑水沼泽还不算太远,双方行会的成员不断驰援,果真要有一场大战了。

一边奔跑,我一边转身问:“老大,到底什么情况?我们的人怎么会跟花间派的人大打出手了呢?”

何艺目光隐忍,道:“还记得李乐的一个朋友叫纸醉金迷吗?”

“嗯,记得,怎么了?”

“纸醉金迷有个女朋友,那个女孩叫薛璐,在千百度酒吧里当吧台女,前不久,杜十三带鬼谷子、许阳、狼牙几个人去千百度酒吧里长见识,结果杜十三跟薛璐看对了眼,之后的几天就一直保持着联系……”

“然后呢?”

事实上,我已经猜到了一些,十三的个姓我是知道的,只要是看上的美女,有杀错没放过,他的习姓一贯如此,我也早已经习惯了,在大学的时候,曾经抢了中文系一个篮球帅哥的女友,为了那件事,我还跟那篮球帅哥干过一架,把对方揍得很惨,自己也被揍得很惨。

何艺嘴角上扬,微微一笑:“后来?后来就简单了……昨天晚上,杜十三跟薛璐在花园酒店里开了房间,结果被纸醉金迷盯上了,把他们两个堵在房间里,后来杜十三打了一一零才脱身。”

我心底一沉:“d,十三被打了没有?”

何艺微微惊愕:“你不过问杜十三这样多不厚道,就关心他有没有被揍?”

我紧握着炼狱剑,道:“不管十三做了什么,他是我兄弟,谁敢动他,我绝不放过!”

“呵呵……”

何艺轻轻一笑:“杜十三倒是没有被揍,不过纸醉金迷是勃然大怒了,冲冠一怒为红颜,到李乐那里跪下来告状,谁也没有想到,那个薛璐跟李乐的关系似乎也很微妙,所以李乐也非常生气,今天中午就在黑水沼泽里开战了,花间派近2000人全部上阵,我们在黑水沼泽只有400人不到……”

北冥雪问:“薛璐跟李乐的关系比较微妙,这是什么意思?”

何艺笑笑,不回答。

慕容明月说:“就是有一腿……”

北冥雪不禁红了脸蛋:“好乱啊,这个薛璐到底是什么人啊?”

“谁知道呢……”

何艺擎剑飞掠在丛林中,目光平静,淡淡道:“我猜想,这并不是一次意气之争,对于李乐、纸醉金迷这种汰渍档来说,一个女人根本算不了什么,李乐的真正意图只是借着这次机会来挑衅古剑魂梦,完成花间派在天空之城的第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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