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头,陈朝恭就看见陈朝喜脸上挂着一副吊儿郎当的嬉笑之感,他便是脸一板,带着斑白的两鬓,对陈朝喜怒道:
“把你脸上高兴的表情收回去,小走了,连尸骨都不剩,你就那么高兴???”
“说实话,我还真挺高兴的。”
陈朝喜无所谓的耸耸肩,往沙上一坐,翘着二郎腿,浑身的轻松,他抬头,看着陈朝恭满脸的怒容,摊手,又道:
“哥,咱们现在身边即便有小的眼线,那也不用怕什么了,这么多年了,你生活的地方,哪里没有他的人?咱们终于可以松口气了,可以不用再装了。”
不是身为兄弟的,爱互相残杀,而是陈朝这个人,不光自己疯,还能把所有人都逼疯,他们这个兄弟,着实是个天才,什么心理学研究,什么行为学研究,门门精通,简单来说,就是“读心”与“操纵”。
他入戏太深,热衷研究每一个人的行为,从而分析这些人背后的心机,他将每个人的前一步后一步,算的极为精确,并看透了人心。
或许因为看得太过明白,陈朝已经看不到人性的美好,所有美好的事情,其中都包含了一些人类的劣根性,于是就这样,陈朝慢慢的就这么“疯”掉了。
在有陈朝的地方,他总能展出无数的眼线,死心塌地的把他当成了上帝那样的追随,替他自愿收集所有的信息,这些信息汇聚在陈朝这里,通过他的演算,就能将一个人一生所生的大小事情,推断的八九不离十。
陈家的别墅,其实是陈朝恭和陈朝喜最不爱回来的地方,就因为回到了这里,他们就像是被剥光了衣服般,呈现在陈朝的面前,所有的秘密,在陈朝面前,都不是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