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王子出痛苦的低吼,再抬头时,两眼猩红,“布兰特,我早该将你碎尸万段!”
“先紧张你自己吧!”凡妮莎气急败坏地搓着手,“好在我还是国王的未婚妻,可以随意走动,但我在酒神殿人地生疏,抓不到任何头绪,如果你有能反败为胜的魔法器物,现在拿出来还来得及,我们可以逃到哈肯岛或麦酒城邦,布兰特忙于国王的葬礼,应该顾及不到我们。”
看来“我们”这个词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凡妮莎感觉克里昂火辣的眼神漫上来,他在重新认识我,得推他一把,“怎么,还想用吐实药粉试我一次?”她指指肩上的伤,“这伤已然封口,我可以说话来回答你,不用浪费那么多时间。”
“那是我干的,”嘴角浮起一抹浅笑,克里昂邪邪地看着公主,“我不喜欢听无谓的解释,你只需点头或者摇头。”
“原来是你!”凡妮莎嘴张得大大的,但随既点头道,“谢谢你的诚实。你想让我知道自己在跟魔鬼打交道——那么你到底是想跟我结盟还是想留在这里烂掉?”
“放我出去。”
“这不可能,”凡妮莎断然拒绝,“就算我们俩合力也打不过外面那头牛。”
必须承认,克里昂生来就不是力量型的战士,他是那种摆空架子的花花公子,在斗技场上,击剑或骑术还算马马虎虎,至于长枪冲刺和摔跤则从没赢过。
克里昂认命地翻了翻白眼,“你去过我的藏品室,那里更深处有一个地下室,里面有一扇门。”
“那扇门通向哪里?”凡妮莎立刻警觉,她记得克里昂曾经提到过“门”和“钥匙”。
“哪里?”克里昂戏弄地看着凡妮莎,“你把它带来就知道了。”
“你是说一扇活动的门?”凡妮莎这回是真的惊讶了。
“对,”克里昂以胜利的姿态看着公主,“一扇哪都能去的门。钥匙在我手上,你可别想一个人偷跑哦。”
“可是我要怎么把一扇门带到地牢里来!”
“那就是你的事了。”
凡妮莎无奈,“你总得告诉我,该怎么进入地下室吧。”
“还记得那面镜盾吗,”王子偏着头看了看自己的手,“你印下我的掌纹,贴在上面就可以像我一样穿墙而入。”
指纹识别魔法。凡妮莎在过去的世界曾经见识过,但那里的人们把它视为一种神圣的科学,掌握它的人被称为科学家或工程师。
凡妮莎举目四望,小小的牢房里除了稻草就是砖石。我该用什么来取掌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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