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孩跌跌撞撞地扑倒在吧台前,跳动的金有着火焰中心的颜色。男孩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脸上的雀斑层层叠叠,他身穿最名贵的绸缎衬衣,这种衣料以轻柔吸汗著称,即便在它的原产地盛夏之国,一匹上好的绸缎也要两千通用银币,那相当于一头牛的价格,而眼前这孩子身上的绸缎衬衣却千疮百孔,有些地方的布条甚至因撕扯而向外翻卷,难看地挂在主人身上,露出雪白的皮肤。
男孩像一只受惊的小鸟,倒在地上不住地抖,他努力将自己挤进吧台后面的狭小空间,好像在躲避什么可怕的东西。
果然,一帮凶神恶煞般的男人随后闯进酒馆,差点撞翻女侍应手中的酒盘。“那孩子呢?”为一个穿着护肩和熟皮甲的中年男人伸手纠住女侍应的头。他的脸上挂着两个大眼袋,一张宽阔而乖戾的嘴,铁锈般的头里夹杂着几许灰白。
“什、什么孩子?”女孩假装害怕,努力挣脱男人的控制,这场面她肯定见多了,手中托盘里的红色酒液一滴都没洒出来。
“霍斯特大人,又是哪个孩子不愿上你的床,偷偷逃出来啦?”酒馆老板,一个长着山羊胡的瘦小老头引了一阵哄笑。
“闭嘴,你这老浑蛋!”霍斯特一拳砸在山羊胡的脸上,打得他鼻血横流,“我看到他跑进来了,那是泰伦斯亲王要的人,你最好乖乖把他交出来,否则我扒了你这张老羊皮!”
山羊胡是个识时务的人,脸上虽有不甘,但还是用目光指了指自己的脚下。
男孩的嘴唇和身体都在剧烈颤抖,可怜巴巴地看着离自己最近的凡妮莎。凡妮莎没有动,她把头压得更低,冷眼看着这一切。就在霍斯特和他的手下打算把男孩从吧台里拽出来的时候,他们的手却穿过男孩的身体扑了个空——男孩消失了。
“又被这小子耍了。”
霍斯特的手下不满地嘟哝着,换来的是领气急败坏的掌掴,“他跑不远,追!”十几个大汉一窝蜂地又冲到街上,火砂酒馆顿时又恢复了嘈杂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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