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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菲尼克斯饶有兴味地打量着身边的老男人,“如果你是舰队统帅,你会怎么打这场仗?”
“倘若我是司令,决不会如此行动。 先,我会挑选数艘快船深入望枫港,仔细审察,刺探虚实,而非轻率地猛扑而进。”他曾向菲尼克斯提过这个建议,舰队总司令客气地道谢,眼神却不那么友好。
公正地讲,狄伦的想法并非毫无道理,但他不明白,菲尼克斯要的不是过程而是胜利,快速反应的胜利。
来之前科曼与自己大吵一架,他不希望我离开绝冬城,害怕觊觎他王座的领主们趁虚而入,我要证明给他看,我有这个能力与他并肩作战,同时又不失对绝冬城的绝对控制!
可惜海风一直不善。启航当天,两艘小船在破船湾触礁沉没,糟糕的开始。随后在猫咬海峡又沉了一艘战舰。进入喉道过程中,舰队遇风暴侵袭,队列溃散,有的船甚至被吹到了独夫角。等到达洋流较和缓的地段,在马尾岬的岸脊遮蔽下重整完毕,整整十二条船不见踪影,更糟的是,他们耽误了太多时间。
这不能怪我。菲尼克斯想。看看身后吧,五十艘战舰,将近两万骑士、轻骑兵和自由骑手,他们的重甲战马和十二尺长枪压沉了船舷、减慢了行进速度。科曼带着诸侯部属在新月城西岸扎营等候,想必沸腾着无奈的怒火,猜疑自己将他的舰队带往了何方。
“保持阵线!我听到了敌人的号角声!”狄伦喊道。一阵海风牵起他老旧的绿披风,他没穿铠甲,只罩了件皮背心,脚边搁着一顶圆盔。他总是说,在海上,沉重的盔甲不但不能救人于水火,反而会断送性命。菲尼克斯却不这么看,任何时候自己都要注重仪表,就像自己这样,身上的铠甲闪烁光芒,宛如天神下凡。
战列之外,菲尼克斯远眺耸立于峭壁之上的新月城,黑色的建筑贴近柠檬色的天空,其下便是入海闸门。对面,黑压压的全是大小船支,一见船队出现,骚动得像炸了窝的蚂蚁。
他们怕我!菲尼克斯高兴地想。有什么比敌人的恐惧更有利的武器呢?
“看到了吧,”菲尼克斯唤来传令官,叫他传出自己的指令:出总攻信号。美丽的砂骑少年笑道,“即便他们装备得再好,也不过是一帮乌合之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