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点点头。我一向很怕这位公主,然而那一刻,我心头涌起一丝怜惜,便用手轻轻抚摸她的面颊。她看着我笑了——她难得笑——然后,她的牙齿刺进我的拇指根,在金星丘那个位置上拼命吸起血来。
我大吃一惊,疼得喊出声来;她死死盯着我,我不由得噤了声。
小公主把嘴紧贴住我的手掌,舔着,吮着,咽着。做完这一切,她扬长而去。等我定下神来细看,现她留下的那个伤口在慢慢愈合、结痂,最后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到第二天,伤口就变成了一道陈旧的伤疤。
我惊呆了,受她控制、让她摆布了。我对此感到害怕的程度,远远超过了害怕她嗜血这件事本身。那晚以后,一到天黑我就紧闭寝宫,用一根橡木棒拴住宫门,又命铁匠打造铁杠装在窗上。
我的丈夫,我的情人,我的国王,派人召我去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即便我去,他也是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他再不能像个男人那样行事了;也不允许我用嘴取悦他:一次我想着么做,他大吃一惊,然后就哭了起来。我移开嘴巴,紧紧搂住他。后来,啜泣声终于停止,他睡着了,像个孩似的。
等他睡着以后,我用手摸索他的身体。在他皮肤的表面,一道道的旧伤新疤多得数也数不清。可我不记得自我俩相爱那天起那上面有过什么疤,只有一条位于体侧的疤,那是他儿时被一头野猪抓伤后留下的。
没隔多久,那个我邂逅于桥边并一见倾心之人,如今只剩下一具躯壳。他形销骨立,肤色青泛白。我始终陪着他,直至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他一双手冷得像石头,蓝眼珠颜色浑浊,头胡子都褪了颜色,失去了光泽,变得越来越稀疏。来不及做临终忏悔,他就去世了,一身皮肤,从头至脚布满让人掐过的青紫斑。
他简直都不到几两重。地上的冰结得很厚,我们无办法替他掘土造坟,便用岩石和石块在他的尸身上垒起一个石冢,以此作为祭奠,因为,他再没有足够的东西,再没有留下什么,来保护自己不受饥饿的野兽和凶猛的飞禽侵害。
这样一来,我成了王后。
可我真的很傻,又那么年幼无知——自从第一次看见阳光,我迎来又送走了十八个夏天——如今,我还是不能狠下心去做那件本该做的事。
要是换了今天,我真会去掏了她心窝子,我要割了她的脑袋、胳膊和腿,我要命令手下把她的心掏出来。然后,我要去集市的广场,亲眼看着刽子手们把柴堆烧旺,亲眼看着他把她的四肢一块快都投进火里。我要命令弓箭手把广场团团围住,一有飞禽野兽靠近,就把它们统统射死,乌鸦、狗、鹰、耗子,概莫能免。在小公主烧成灰以前,我不会眨一下眼皮的,一阵轻风就能把她刮走,就像吹散雪花一样。
我没有这么做,因此,我付出了巨大代价。
有人说我是受人愚弄了;那颗心不是她的。那是某个动物的心脏——也许是一匹牡鹿的,要不就是一头野猪的。他们那么说,事实却不是这样。
也有人说(撒谎的是她而不是我)我拿到了那颗心,随后就把它吃掉了。彻头彻尾的谎言,半真半假的传说,犹如漫天飞舞的大雪,掩盖了我记忆中的真相,也篡改了我亲眼目睹的事实。正如纷纷扬扬的雪花,弄得人们无从辨认原有的景色;她就是那样歪曲了我的一生。
我的情人——她父亲的大腿上留下了一道道疤,在他去世的时候,他的**上也有疤。
我没和他们一起去。他们在白天把她送走,那时她睡得正香,那是她最脆弱的时刻。他们把她带到森林深处,在那儿他们剥开她的衣服,挖出她的心,把尸体丢在溪谷里,让森林把她吞没。
那片森林暗无天日,和许多国家的边境接壤。没有人会这么傻,会去要求替那里生的罪恶伸张正义。森林里住着罪犯,盗贼,还有野狼。就是走上好几天,也绝对看不到任何活物;只会感到时时有眼睛在盯着你。
他们把她的心献给我。我知道这是她的心——母猪或牡鹿的心,都不会像她那颗心一样,从胸口挖出来以后,还能不住跳动。
我把它拿到寝宫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