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约翰-沃德。不用思考了,你肯定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他是我的大学队友,和我一样都是陪练出身,资质平常。在我们大学的最后一个赛季,我们竭尽全力成为了替补球员,在大学时期的最后一场比赛,我们联手完成了二十一分的逆转,赢下了那场比赛。
在某个瞬间,我们真的以为拥有了全世界。
但赛季结束之后,他放弃了选秀,找到了一份普通的工作。他现在是一名汽车销售员,每天都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规规矩矩地上班,然后讨好客户,期待着他们能够打开钱包。上次我们通话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很想念打球的日子,也想念站在球场之上的日子,但他知道,他可能永远都没有机会回来了。”
面对莫斯的暴躁和愤怒,陆恪却似乎已经渐渐习惯了,丝毫没有害怕,以平静的语气自顾自地说起了一个故事,说完之后,稍稍停顿了片刻,陆恪又补充说道,“但你回来了。”
约翰-沃德。
那个几乎被所有人遗忘的名字,但陆恪却从来不曾遗忘过。
也许,现在沃德和陆恪选择了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但那些光辉岁月却永远地留在了青春记忆之中,不会褪色,更不会消失。
陆恪总是忍不住想,如果沃德也可以进入联盟,也可以加入旧金山49人,那该多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那群队友们,再次重聚一堂,但……生活就是生活,能够与洛根、马库斯并肩作战,这就已经是一段非常难得的经历了,他不应该有更多的奢望。职业赛场的残酷与血腥,从来不见温柔。
沃德无法回归,但莫斯却回归了。
某种角度来说,命运就是不公平的。莫斯拥有着人人羡慕的天赋和灵性,他可以肆意张扬、肆意挥霍、肆意纵横,在这片绿荫场之上光热,他试图追逐的是另外一个伟大的脚步,而他的身后还有数不胜数的枯骨。
退役之后,莫斯依旧可以选择回来,以自己的方式站上球场,因为上帝赐予他的天赋,让他可以任性地为所欲为。即使是三十二岁高龄,即使退役一年,旧金山49人依旧选择了和莫斯签约。这是造物主的偏心。
“所以呢?”莫斯依旧不为所动,类似的故事在竞技体育之中着实太多太多,数不胜数,他不可能也不需要为一个就连选秀都没有参加的大学球员表示扼腕和可惜。
“所以,你为什么选择了回来?”陆恪又重新把话题回到了原点。
这一次,陆恪没有停顿,持续地说道,“那些渴望回来的人,却永远都无法做到;而你选择了回来,却正在挥霍自己的天赋和能力。我知道你依旧拥有敏锐的触感,你依旧能够撕开区域防守,你依旧能够在千军万马之中寻找到推进路线;但,你不能再继续按照以前的方式打球了。”
“不是因为你已经不是二十二岁的兰迪-莫斯了,而是因为二十二岁的兰迪-莫斯依靠着这种打球方式却依旧没有能够赢得超级碗,哪怕是2007年的新英格兰爱国者也没有。”简单明了的一句话,却狠狠地戳中了莫斯的伤口痛楚,残忍而粗暴,刹那间,鲜血崩裂。
“草!滚!滚开!”莫斯被彻底激怒了,口沫飞溅、不管不顾地破口大骂着,手中的平板电脑直挺挺就朝着陆恪砸了过来。
陆恪可不会笨笨地如同木桩子一般站在原地,稍稍一个闪身,他就避开了那块平板电脑,然后耳边就传来了一声闷响,平板电脑笨重地砸在了地面之上,表面的玻璃屏幕已经完全破碎,飞溅起了地面上的沙砾,但这依旧无法把内心之中的怒火宣泄完毕,连绵不断的粗口宣泄而出。
陆恪没有反驳,也没有离开,只是站在原地,不卑不亢地迎向莫斯的目光。
莫斯是张狂的,莫斯是肆意的,莫斯是自我的,他从来都不曾改变过。
前前后后曾经有过无数人质疑莫斯,因为他太过桀骜不驯,他甚至没有普通球员的一半努力,战术手册学习得七零八落,完全就是依靠个人天赋在打球。
灵光一闪的时候,他可以完成匪夷所思的接球,即使在千军万马之中,达阵也如同探囊取物;但至关重要的时刻,球队却不确定他们能否相信莫斯,因为他的“灵感”着实太过捉摸不定。
即使在新英格兰爱国者时期,比利切克总是能够要求莫斯按照战术手册的既定指令,抵达传球位置,但莫斯的脾气和傲气依旧是一个不定时炸弹,效力明尼苏达维京人七个赛季,效率新英格兰爱国者四个赛季,莫斯却仅仅只打过一次超级碗。
球队原因无法否认,莫斯自身原因也不容忽视。
这也是兰迪-莫斯和杰瑞-莱斯的重要区别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