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棕熊队球迷的眼中,他们就看到了一名穿着十一号球衣却没有名字的四分卫,懵懵懂懂地走上了球场,看起来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面对着’7:28’的落后局面,似乎直接就被吓到不会走路了。”
“我不认为他们依旧能够对比赛充满希望,这看起来就好像是一场必输的比赛,我很恐惧也很慌乱,但我却根本没有时间考虑这些,因为开球倒计时依旧正在流逝着,留给我的反应时间只有不到三十秒,我脑海里的唯一想法就是:我到底应该如何组织进攻?我是四分卫,进攻组的所有重担都在我的肩上,即使我是一个无名小卒,但我们所面对的情况就是如此了,与其抱怨,不如放手一搏尝试看看。”
“‘7:28’,落后三记达阵,一节比赛,无疑,放弃是更加容易的选择,我们都应该学会理智的面对现实,不是吗?但我想,竞技体育最美妙的地方就在于,只要不放弃,那么就拥有可能。一切可能。”
“故事的结局就是,我们胜利了。在常规赛时间里,我们追平了比分,并且完成了绝杀,我们击败了南加州大学特洛伊人——还好,是特洛伊人,否则今天的拍卖会地点可能就需要重新慎重考虑一下了。”
全场哄笑!在那轻描淡写的话语里,却可以感受到一股强大的力量,不由自主就在脑海里描绘出当时的场景——那场比赛没有电视转播、只有电台广播,流传程度也受到了局限,目前为止也只是耳闻而已;但此刻,在陆恪的描述之中,在场嘉宾们却可以想象出那种惊心动魄,忍不住就热血沸腾起来。
“这听起来着实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故事。但我始终不曾怀疑过自己——又或者说,我不能开始怀疑自己,因为一丝一毫的怀疑都可能让我丢失信念和信仰,然后就再也无法坚持下去。我不是球场上最强壮最灵活最快速的那个家伙,准确来说,我就是球场上从来都不曾出现过的那个家伙,我必须坚信自己,才能一步一个脚印地持续前进,这并不容易,但幸运的是,我终究还是走了下去。”
一字一顿,那简单的话语却重若千钧,然后洛根就忍不住呼喊了起来,“斑比,好样的!”
如此反应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因为今天是慈善拍卖会,气氛相对轻松,然后全场就集体大笑起来,甚至还夹杂着不少掌声。
陆恪也不见慌乱,“如果你是期待着超级碗我可以多多朝着你的方向传球的话,那么你还是需要在训练场上多练习几次折返跑比较有效。”一个打趣就让笑声越喧闹了起来,洛根举起双手表示自己的无辜。
陆恪接着说道,“长长的故事背后,重点就在于这件球衣。今天捐赠出来的这件球衣,就是我在那场比赛所穿的球衣,先,它是十一号,这是我大四那一年的球衣号码,事实上,这也是我的选号码,只是当初进入球队的时候,十一号已经有人了,我才选择了十四号;其次,它的背面没有名字,但是,我在应该印刷名字的位置,完成了手写签名,所以,我想,这也许可以让它变得更加特别。”
“最后……”陆恪微微停顿了一下,“这是全世界仅此一件的球衣。”
“现在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棕熊队里,十一号球衣已经找到了下一位继承者——而他拥有自己的姓名。”这一打趣再次引了低低的笑声,“而当初属于我的十一号,也只剩下最后一件了——除非球队故意囤积了大量一位没有姓名的落选球员的球衣……”
全场的爆笑打断了陆恪的讲述。
陆恪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但即使如此,这也是唯一一件,因为这件球衣就是我登上球场所穿的那件球衣。那场比赛就是唯一的。原本,我希望能够保存这件球衣,作为纪念,记录我整个职业生涯的第一场正式比赛;但现在,我决定捐赠出来,希望它能够传承下去。”
“迈尔斯-斯科特今天上午对我说的那句话,我现在依旧记忆深刻,我也借用蝙蝠小子的话语来做最后的注脚吧:希望我的勇气和信念,能够借助这件球衣传递下去,期待着能够在难关和低谷之中传达我的力量。”
一番介绍词说完之后,全场再次掌声雷动,自内心地真心实意的掌声。
陆恪转身将话筒交给了斯蒂芬妮,友好地交换了一个视线,将舞台留给了斯蒂芬妮。
斯蒂芬妮也对着陆恪送上了掌声,为这位四分卫送上了最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