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丽斯走到一个冲她打口哨的男人面前,勾了勾手指,男人受宠若惊,站了起来,就见帕丽斯笑咪咪伸出一条大长腿,踩在了男人的脚上。“
“这是谁呀?腿好长,好白。”
“小点声,你个蠢货,没听他喊的是雷蒙亲王吗?”
“嘘嘘——”
为观的群众猛然醒悟长腿妞喊的名字,全都安静了下来。
“刚刚你在吹我?”
“没,没,我……我喝多了。”
男人感觉到脚面有些生疼,连忙摆手辨解。
“我也喝多了。”
帕丽斯重重一脚跺下,男人出野猫似的嚎叫,抱着脚,不停的跳。
“雷蒙,雷蒙,你这混蛋,果然在这里!”
帕丽斯叫喊了几声,看到了和阿甘左坐在了角落的雷蒙。
“你来干什么?”
“刚刚有事,走的急了点,现在又没事了,就过来了,你朋友啊?”
帕丽斯看到了阿甘左。
“阿甘左。”
“帕丽斯。”
雷蒙为双方介绍。
“你在干嘛?”
雷蒙本以为帕丽斯会主动坐下,没想到她居然装上了淑女,两只手并拢放在腹部,一副乖乖女的模样。
“坐吧,不用客气。”阿甘左笑道。
“那我坐了。”
帕丽斯坐下了。
老实没有三秒钟,帕丽斯看到了阿甘左的剑,又找到了话题:“你也是官员?看起来不像。”
阿甘左一怔,道:“我是剑士。”
雷蒙干咳了一声,为她解释:“乡下来的。”
在这个世界上,没听说过阿甘左的武者不多,帕丽斯算一个。
“武者比官员好,官员个个瞧不起人的嘴脸,就像这个混蛋一样。”
帕丽斯一指雷蒙。
“哈哈,有道理。”阿甘左大笑。
原本伤感的气氛,随着帕丽斯的介入,烟消云散。
看着阿甘左抱酒坛猛喝,帕丽斯眼巴巴看向雷蒙,小声道:“我可以喝酒吗?”
雷蒙点头:“当然可以,你今天怎么了?别这么客气,好不习惯。”
帕丽斯生性泼辣,看她扮乖乖女,雷蒙有些接受不能。
“我天天都是这样,你这混蛋,不会说话就不要乱说!”
帕丽斯要来一坛酒,学着阿甘左的样子,仰头喝了一大口。
看到帕丽斯面不改色,阿甘左赞道:“豪爽。”
帕丽斯得意的看向雷蒙,现雷蒙无动于衷,不满的哼了一声。
帕丽斯的酒量非常不错,在加上性格豪爽,没用多久,便和阿甘左熟络了起来。
“你们刚刚在讲故事?讲什么故事了?”
阿甘左叹道:“一个不好的故事。”
“那就讲个好的,有趣的!”
“好啊,你来讲。”
“我?我不会讲啊。”
“随便讲,讲你小时候,讲你身边人,什么都可以。”
“哦,这样啊。”
帕丽斯放下酒坛,皱着柳眉想了很久,终于想到了一个故事:“那我讲了,从前有个小和尚,跟着一个大和尚,后来他们又碰到了一个中和尚……”
半个小时过后,阿甘左和雷蒙在帕丽斯‘有趣’的故事中,呼呼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