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车上的皮毛坐垫,丁黑山开始冒雪前行,最好的情况是遇到好心人让他搭顺风车,去哪儿无所谓,只要停车就好,反正他可以干掉司机。
其次如果能遇到前面有个小村庄什么的也能凑合一晚,起码让他先把裤子穿上,丁先生以前也是个体面人。
走着走着,村庄没有现,倒是现了一个废弃的浅井。
犹豫了一下,他跳进井里,起码没风了,再用皮坐垫往头上一档,雪也挡住了,之后他又用现场遗留下来的一把铁锹向井的边缘开挖,这样自己就能完全躲在了地下。
条件是艰苦一些,但只要熬过下雪这段时间,他还是有一线生鸡的。
更何况丁黑山之前就是跟老板摸金的,地下生活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也不难熬。
当他摸到铁锹的时候,丁黑山感觉无比亲切,他的记忆甚至回到了那夕阳下的打洞,那是他逝去的青春!
职业病使然,也是为了让自己能够通过运动保证生理机能正常运转,丁黑山开始在井下搞起了挖掘工程,小铲子挥舞着,颇有摸金校尉的风范。
听说长安和落阳这些地方随便在地下挖几铲子都能挖到古董,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有这个运气。
挖掘中的丁黑山在地下度过了一夜,地下的温度比地上要高不少,他甚至都有点舍不得出来了。
但他知道自己必须出去,这里不是久留之地,也相当危险,万一有人过来,把井口的土往里面一推,自己就要被活埋了。
然而正当他转身要走的时候,他的铁锹碰到了一块木头。
地下有木石很正常,但丁黑山的职业嗅觉让他感觉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他摸黑摸着那块木头,应该是很大一块,自己只碰到了一个小角,而且木质很硬,如果他没猜错,应该也做了防虫防腐处理,否则深埋地下,竟一点破损都没有!
丁黑山呜呼一声,“天不亡我!”
感觉自己摸到了一个大家伙,虽然他们现在的主职是坑蒙拐骗,倒霉赝品,但摸金才是他们的老本行,是他们刻在基因里的本能!
丁黑山顿时放下了离开的念头,开始专心挖掘,地下的空间被他越挖越深,越挖越大。
越往下挖,丁黑山越觉得可怕,这个墓,貌似大的有点惊人啊!
是大臣?王公?还是帝王?!
总不能是秦始皇的吧!
秦始皇?
脑子里冒出这个想法后,丁黑山再也抑制不住他的贪婪欲望,如果自己能摸了秦始皇的墓,那以后他就是老板的老板,以后干这行的人必须奉自己为尊!
虽说始皇陵距离这里还有一段距离,但那本就不是确凿无误的秦始皇陵所在地,象征意义更大,更何况秦嬴政此人生性多疑,恐怕疑冢很多,说不定他就把自己的墓穴放在了这里呢~
想到这,丁黑山的小铁锹挥舞地格外迅猛,哪像是一个一天没吃饭,光着腚的28岁未婚男青年啊。
挖着挖着,他挖到了一个洞,洞里有草,还有粪便的味道,他尝了一下,嗯,是只没**的公兔子。
不予理会,丁黑山继续打洞,这时被他破坏了洞穴的兔子出现了。
咕咕叫的肚子,以及肥嫩的兔子形成了鲜明对比,让丁黑山不顾一切地扑向兔子。
下面的空间毕竟还小,兔子灵活,调转兔头,从来路原路返回,丁黑山钻不过去,只伸出一只手,想要将它擒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