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钓鱼执法(下)(2 / 2)

文科大唐 包大海 2992 字 2022-08-26

时不凡说的没有错,如果那些军人为了战功故意煽动百姓造反,或者是官员为了各种政绩故意采用破坏的手段获得,那这样对于百姓的伤害绝对会比起所谓的贪官污吏更重大。

维护规则,却绝对不能以破坏规则的方式来进行,不然以后后患无穷。

李世民想了想,说:“把这个司门令史放了,恢复原来职位!”

那些千牛卫解开了这个司门令史的绳索,那后那个司门令史主动跪下说:“多谢皇上不杀之恩,多谢皇上不杀之恩啊!”

时不凡摇摇头,这个家伙真是悲剧。明明是李世民故意钓鱼执法,他才是受害者,结果转了这么一圈,结果他反而是要感谢李世民的不杀之恩了。事情也太搞笑了,可是时不凡却笑不出来。

“多谢时校书郎,我这辈子没齿难忘啊!”那个司门书吏马上对时不凡跪下说。

很快,那司门领事被带回去了,而他也都可以恢复原来的职位。不过任何人都知道,他不可能有展前途了,因为本来书吏地位也都很低,而他还曾经有过“受贿”的行为。虽然可以免除了死刑并且恢复了职位,可是没有人会真的重视他了。何况这次还是卷入了皇帝头上,他这辈子肯定要慢慢混日子养老了,甚至那些同僚也多会远离他。

可是至少他的命是保住了,不会因为这个事情而被处死。

“好了,时不凡,满意了吧?”李世民问道。

时不凡却摇头说:“皇上,你这么做还不行。你这个只是恢复了他的清白,而他本来也就是无罪的,你如此做是您的义务,是应该的,并不是你对他的赏赐。而关于您的行贿的事情,我想……”

马上有人开喷说:“时不凡,你这个是什么意思?皇上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你这个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还想要得寸进尺吗?”

时不凡微笑回答:“我不是得寸进尺?做错了事情,必须要进行惩罚。难道皇上连一句承认错误的想法都没有吗?哪怕不用进行刑事惩罚,可是好歹也要有一份罪己诏吧?不然,下面官吏们可不是要有样学样,反正这么做了也都不用收到惩罚?所以,我想应该承诺错误吧?”

“罪己诏?”

大家倒吸一口冷气,时不凡这话可真的狠了,直接李世民刚登基两天,居然第一道罪己诏也就出来了?如果刚刚登基两天,第一道罪己诏也就出来了,那不是自己打脸了吗?

不然你让人家怎么看,你还没有做出什么业绩,却下犯错了?要知道,罪己诏可是局势动荡的时候才会用的,可是现在局势并不动荡,可是却这么要下达罪己诏,这样显然太大了。如果这么刚刚登基第三天,居然第一道罪己诏也就出来了,那这样可是活生生的打脸了。

果然,李世民也都脸色黑,朝廷重臣脸色也都黑了。这个罪己诏可以下,可是刚刚登基两天就下达罪己诏,那这也是大家无法接受的了。

“这个,朕……”

李世民显然非常犹豫,非常犹豫是否要下达这份罪己诏。因为李世民也都终于意识到了钓鱼执法的危害,可是他也不甘心自己刚刚登基两天也就下达罪己诏,这样太丢人了。刚上任就犯错,那这样不是自己自抽耳光吗?

不过,时不凡看到了情况,暗想:“火候够了,别逼迫太深了。”

“皇上,如果罪己诏不合适,不如也都下达了一份上谕好了。这份上谕主要是对于自己行为的一些轻微过失的反省,然后认为自己一时之间用错了方法,然后布给官吏们,让他们不要学。”时不凡说道。

李世民和在场官员终于松了口气,如果只是一份上谕,那还是可以的。因为诏书和上谕,虽然都是皇帝的公文,可是却意义不一样。如果是“诏书”,那地位等同于后世的“主席令”,权威性是无比巨大的。而如果是上谕,只是代表了日常的公文往来,权威性却降低了无数倍。

所以李世民无法接受罪己诏这个那么高档次的“自打耳光”,可是这个普通的上谕却代表了只是普通的公文,并不一定是罪己诏那么严重的性质。

而且时不凡只是把这个定义为了“使用了错误的方法”,这样等于是把李世民行贿罪给轻描淡写成了一个“使用了错误方法”而已,这样性质比起行贿罪轻松很多了。这样也就是告诉下官员,不要学皇帝的“错误方法”而已,并不涉及所谓的罪己诏的性质,属于日常公文往来的性质而已。

“好,马上颁布上谕,朕好好反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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