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生死关头男人上(1 / 2)

方凌云的满足感和自豪感瞬间暴棚,在雌性面前展示力量和勇敢,是所有雄性生物的天性,不仅人类如此,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动物,都会这么作。

“运气,真的是运气。”方凌云谦虚了几句,心里乐开花了,哥随手一枪,一百五十米外射杀野狼,够不够传奇啊。

‘嗷……’

‘嗷……’

一声声狼嚎从四面八方响起,天已经完全黑透了,距离稍远就看不清,随着狼嚎的呼应之声越来越密集,不仅方凌云的脸色开始白,原本其实很自信的江雪,心里也在打鼓。

黑风野狼的确很有名,可那是几十年前的事儿了,这些年来,因为黑风距离江家沿比较近,几次拉网猎杀,黑风口和野狼谷的狼群数量下降的很快,经过这里的时候,十次里有八次能看到野狼,数量却不多。

狼是一种很聪明的生物,它们会衡量双方的实力,觉得实力不够,是不会主动攻击的,而且它们知道人类拥有枪械,可以远距离射杀它们,所以只有在绝对优势数量的时候,才会主动进攻人类。

黑风野狼攻击人类,已经不完全是为了食物,而是复仇,已经没人说得清,黑风野狼和人类的仇恨要追述到什么时候,反正在这片区域,人类和野狼是不共待天的死仇,只要有机会,谁都不会放过谁。

“江雪姑娘,黑风口野狼有多少?”方凌云说话都带着颤音了,什么都看不到,可耳朵不聋啊,刚才的野狼嚎叫声,至少有几十匹,甚至可能更多。

“不知道。”没人知道野狼到底有多少,江雪知道的数据是,在过去的十年间,江家沿共猎杀了三百七十九匹野狼。

方凌云很害怕,在黑夜之中,两柄手炮无法带给他足够的安全感,身边还有位如花似玉的大美女,他只能壮着胆子想办法,这时候总不能让人家姑娘顶在前面,这已经不是丢脸的问题了,烧人品的。

“下马,拾柴,生火。”在极短的时间里,方凌云的大脑高速运转,快到让他觉得脑子超频太多,快要着火了,好在终于让他想到一个主意,动物都怕火。

“找不到足够的柴。”江雪对方凌云的主意很无奈,城里来的大少爷啊,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北疆TCD区,国家的大西北,距离国境线已经不远了,这里是一片大草原,每年有八个月的时间是冬季,野草枯黄,食物紧缺,百里之内找不出几棵树木,在这里,你想要找到足够阻挡几十上百匹狼的柴火,这根本不可能。

“肯定能。”方凌云坚定的说道,在他心目中,没什么是比生命更重要的,只要能活下来,付出再大的代价他也愿意,哪怕回头就被切片也在所不惜,先活过眼前再说吧。

没错,假货空间才是他的底气,地上的枯草不多,而且枯草的燃烧率太低了,就算你能找到小山般的一堆,烧起来也太快了,十几分钟,就能把山一样的枯草烧光,根本坚持不了多久。方凌云的底气是假货空间里的东西,桌椅、床,还有一台电机,以及两大桶备用的柴油。

下马,飞快的捡了一小堆枯草,没指望江雪,牧羊神女这会儿应该已经吓呆了吧,关键时刻,爷们一定要顶上去,男人不能说不行。

堆好枯草,右手一翻,打火机神奇般的出现在手中,方凌云是不吸烟的,自然不会有这东西,假货空间里的储备,昨天血拼的时候,被假货空间刺激到了,什么都想装里面,如果不是时间太赶,他真能买个活动房。

可惜了,如果空间里有快速装卸的活动房,那就简单多了,再怎么说也是房子,四把手炮守住门窗,再多的野狼来了也是送死。

卡嗒卡嗒,黑暗之中,小火苗带给人一丝希望和安全感,随着枯草的燃烧,火势越来越大,可这点枯草,要不了几分钟就会燃尽。

江雪站在五步之外,没有阻止方凌云的疯狂举动,虽然她明知道这是在浪费时间。方凌云能在短时间内想出主意,并且去作,不管有多笨,她还是有点小感动的,她知道,绝大多数人在这个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逃跑,向回跑,逃到人有的地方。

方凌云没有逃,而是想要与野狼群坚持战斗,真不知道应该说他是聪明还是愚蠢,很显然,他想的是自己的安危,宁愿和狼群面对面。

傻乎乎的笨蛋,挺有意思的,他就没想过,江雪骑术远比他要强得多,真的要逃命,也要看江雪是不是愿意照顾他才对。

白嫩嫩的小手心里,已经开始渗出香汗,她是从小在江家沿长大的,自然对黑风口野狼群耳闻能详。总体来说,江家沿的居民是稳占上风的,毕竟有枪,可每年,都会有被野狼偷袭的事件生,严重的会死人,轻的也会受伤,甚至是残疾。

现代社会很少有人知道,狼牙其实是有毒的,被野狼咬上一口,如果得不到及时治疗,那会非常危险。当然,这种毒和蛇毒不同,不是神经毒素,而是腐毒,作的速度慢,却更让人痛苦。

你永远都不要指望野狼吃完饭会刷牙,更别想教会它们用牙线剔牙,长期有肉丝肉泥夹在牙齿中间,慢慢腐烂,这种不是毒的毒,只要被咬上,不管咬在哪儿,都会让人很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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