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识说错话,阳洛天心虚地别眼,干笑两声。
她的确不喜欢圣华,那是寸土千金的奢华地,世人瞩目的富贵窟,经济展科技达的前沿,但是那里太缺乏人性。
好在她遇到列衡宇,这位超脱俗世的神。
“咳咳,小白,你对我的初次印象怎么样?是不是一见钟情来着?”阳洛天猥琐地搓搓爪子,兴致勃勃地问。
手指轻敲击方向盘,在阳洛天饱含期待的殷切眸光里,列衡宇淡淡回答:“初见你,很厌烦。”
一见钟情?
怎么可能。
初见时,她就像是从垃圾堆里走出来的怪物。粗鲁、无理、蛮横、暴力,唯有那双灵气十足的眸子,脱离于世人之外。
她是第一个听懂自己琴声的人,琴声,情深,早已经注定。
阳洛天翻翻白眼,手指扒了扒眼皮,做了个俏皮的鬼脸。一脸稚气的模样,眉眼如画,英气俊俏,哪里有二十六岁高龄的成熟,可偏偏让列衡宇心动不已。
列衡宇越来越现,自己离不开阳洛天,喜欢她灿烂的微笑,也喜欢她偶然流露的冰冷,喜欢地恨不得把她永远藏起来,谁也不能夺走。
他是少年老练的神,亦脱离人间无悲无喜,是阳洛天如一缕夺目的阳光,照亮他冰冷的生命,驱逐所有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