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多啊。”魏一平有些感慨道。
“都快过年了,没什么人出来吃饭了。我们再忙活两天,也歇啦。”老板笑着回他。
魏一平点点头,拉家常似的说:“凉天儿喝热汤,会好的。过了年就好了。麻烦你,给我煮碗素馄饨,不要虾皮。”
“得咧,这就给您煮去。”说完,老板一副上客了高兴的样子去煮馄饨了。
锅里的滚水上下翻腾着,老板一个接一个地将素馅馄饨顺着锅边滑了进去。他拿着一把勺子,慢慢地搅着水,以防粘锅。沉默寡言的老板娘则蹲在一边认真地刷碗,手上全是冻裂的口子。
魏一平把她手上的冻疮看在了眼里,轻轻地说:“要是山里认识人,找个猎户,弄点儿蛇油抹上,一宿就好了。”
老板听他这么说,抬头一脸感激地望着魏一平:“抹过,啥油也没用。老毛病了,干这活免不了。谢谢您啊。”
“客气什么,我就住对面楼上,算邻居。”
老板赔着笑:“楼里的少有人来这棚里吃。又冷又冻的,您委屈了。”
“冬至馄饨夏至面,我没什么出息,就爱吃这口。很多人不明白一个道理,好吃的东西不一定非得在餐厅里头,越是不起眼的小地方,越能做出不同凡响的味道来。我昨天晚上就来过了,你这碗里藏龙卧虎啊。”
老板哈哈笑着:“这可不敢,说得我都不敢捞了。”
魏一平也笑,一直看着他捞好了,端起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走过来放到面前的小桌上。离得近,他看见老板的一双手又粗又大,左手的大拇指上还缠了一圈橡皮膏。
“手指头怎么了?”魏一平有些狐疑地问。
老板用围裙擦着手,憨厚道:“干活不小心,昨天让开水烫了个泡,冷水再一激,破了。”
李春秋开着那辆灰色的福特轿车,来到了果戈里酒吧附近的街道上,在路边将车停了下来。
随后,他从车里出来,揪了揪大衣的衣领,朝前走着。
不消几秒,一辆黑色轿车跟着停在了后面,郑三从车里钻了出来。他低着脑袋,远远地随在李春秋身后,跟了上去。
李春秋从街角拐了出来,沿着开满了各类商铺的小路,往前走去。
郑三也从街角闪身出来,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看着,而前面的街道上已经没有了李春秋的身影。如此短的时间内就消失不见,显然,他应该是进了路边的某一家店铺。
郑三走出街角,沿着李春秋走过的路,慢慢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观察路边的店铺,一连观察了好几个,都没有现李春秋的身影。他耐着性子,一步步前行,继续找着。
突然,在他前面的一扇玻璃门被推开了。一个喝了不少酒的俄国人脚步踉跄地走了出来,他一松手,玻璃门又弹了回去。
郑三抬头一看,只见门上面的一面霓虹灯招牌上,写着五个艺术字:果戈里酒吧。
他慢慢地走了过去,目光扫视着玻璃门内的一切。
这是一个不小的酒吧,里面有不少顾客,有中国人也有俄国人。有些人在跳舞,还有几个人围在吉他演奏手的身边,击节而歌。
郑三隐在门口一个不醒目的地方,侧身往里看去。
透过众人晃动的缝隙,他看到吧台边上的几个酒客中间,坐着一个身穿灰色大衣的背影。那分明就是李春秋!
郑三警惕地朝左右两边看了看,把手伸进了裤兜里,他稳了稳心神,然后向酒吧的玻璃门走去。
推开玻璃门,音乐声顿时清晰了起来。他悄然无声地走了进来,低着头一路往前走,挤过跳舞的人群,向着吧台慢慢前行。
离目标越来越近了,郑三看得更清楚了。那个穿灰色大衣的人身边的吧台上,还扣着一顶棉帽子,正是李春秋戴着的那顶帽子。
郑三一步步走了过去。
穿着灰色大衣的人还坐在吧台上,手里端着一杯咖啡,在吹着杯口的热气,他对身后跟踪而至的人一无所知。
借着音乐的喧闹,郑三悄然走到他的身后,已经很近了。他把藏在裤兜里的手慢慢地拔了出来,一把弹簧刀正握在他的手上。
穿着灰色大衣的人似乎觉着坐得不舒服,他微微调整了一下坐姿,把整个背部都暴露给了郑三。
下手更容易了!郑三阴沉着一张脸,手指摁下压簧,刀刃弹了出来。
穿着灰色大衣的人耳朵轻轻地颤动了一下。
郑三迅速地贴了上去,他对准了其肾脏,使劲捅了过去——
突然,郑三的脸色大变。他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只见自己的手腕已经被另一只手死死地抓住,进不得,也退不得。
而那个穿着灰色大衣的人已经把脸转了过来,竟然是丁战国!
郑三望着他,一瞬间面如死灰。
两个人都一声不吭地死死看着对方,两只手互相缠着,较着劲,纠缠在一起。
酒吧里的其他人还不知道生了什么,各自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终于,丁战国松开了手,慢慢地离开了郑三的身前。
郑三死死地看着他,身子无力地下沉,最终缓缓地跪在了地上。而他的胸口上,插着那把弹簧刀,已经没到了刀柄。
丁战国的屁股一直都没有离开座椅,他端起了吧台上喝剩的那杯咖啡,慢慢地抿了一口。
此时,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皮夹克的李春秋正站在窗外,他神色凝重的表情说明显然,已目睹了一切。
不一会儿,郑三的尸体便被一个眼尖的女顾客现了。她惊恐的尖叫声,刺破了原本无比喧闹而沉闷的音乐。
半小时后。
酒吧里的顾客已经被清空了,之前喧闹的音乐声也已经戛然而止,整个屋子里寂静无声。
死不瞑目的郑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他看着头顶上方的李春秋和丁战国,李春秋也看着郑三,这是两个人最后的对视了。
丁战国先站了起来,他确实有些没想到:“白天也跟着,夜里也跟着,还真叫他们跟上了。是我今天大意了?路上,我还真没现身后有这么个人。”
他看了看郑三,也有些后怕:“亏得他带的是刀子,要是枪,十个我也跑不了了。”
李春秋也站起来:“是啊。其实他们也怕,怕开了枪,自己就跑不了了。”
正说着话,两个公安拿了一块白布过来,收拾着现场和郑三的尸体。
“对不住啊,我有点儿事耽搁了一下,要是我早点儿到,你也不至于这么危险。”李春秋有些抱歉地说。
丁战国揉着因为用力过猛而酸的胳膊:“对付不了子弹,对付把刀子,我这身子骨还算凑合。他拿的是弹簧刀,我以前听过它的声儿,日本人在的时候,俄国间谍就喜欢拿这种刀子。声音又脆又轻,弹出来的时候像剑一样,划到人的皮肤上,就像切豆腐……”
李春秋看着侃侃而谈的丁战国,陷入思考中。
他早就应该想到,对他下手的是郑三,但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那个用孩子当幌子的神秘跟踪者,是来自丁战国的指使。正是因为对方用李唐常穿的外套做障眼法,才让他想出这么一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办法。用在旧货市场买来的那件和丁战国今天穿的外套类似的呢子大衣,将杀手引到这个酒吧里来。他本想看一场谋杀的策划者和执行者见面的好戏,没想到的是,他无心插柳,意外地除掉了郑三这颗危险的定时炸弹。
当然,在郑三跟着他拐出街角前,他并没有走进果戈里酒吧,而是快步穿过马路,进入了街对面的一家西餐厅。一进去,他就把自己身上的灰色呢子大衣脱下来交给了侍者,而大衣里面,他早已穿好了一件比较薄的黑色皮夹克。他走到一张靠窗的小桌旁坐下,透过窗户盯着外面的情况。再后来,他就看见酒吧里,两个人已经短兵相接,之后丁战国慢慢地松开了郑三,任由其滑落到了地上。
收回思绪,穿着黑色皮夹克的李春秋,静静地看着两个公安把郑三的尸体抬走了。
他一回头,看见丁战国正深深地望着他:“这么郑重其事地把我叫到这儿来,就是为了喝杯咖啡吗?”
李春秋一脸平静。他意识到,任何谎言在丁战国面前,都有弄巧成拙的可能,所以,单刀直入,也许是破解僵局的最好办法。